何如芸控夫與飯局妹有染 開庭向法官訴苦「進不了家門」

女星何如芸(右)指控丈夫王敏錡與緋聞對象何欣穎侵害她配偶權,30日赴臺北地院開庭。(黃捷攝)

女星何如芸與花蓮美崙飯店董事王敏錡爆婚變,何提告指控王與緋聞對象何欣穎侵害她配偶權,向2人求償500萬元。臺北地院今(30)日開庭,何向法官訴苦說:「我可以回家嗎,因爲他(指王敏錡)把門鎖都換了」,但法官告知,這不是職權範圍內可處理的事。

何如芸提告指出,媒體曝光王敏錡至少連續3周固定接送何欣穎聚餐或打高爾夫,2人另於2013年至2020年間共同出國超過10次,王敏錡還贈送不動產等財物給何欣穎,已侵害她的配偶權,向2人求償500萬元。

何如芸上次開庭,除聲請調閱2人入出境、財產資料,還請求傳喚同行出國友人證明2人互動。法官原定今天傳喚4名證人,卻只有1名周姓男證人到庭,何的律師擔心若先訊問周男,其他證人恐有串證之虞,法官在徵詢周男及王敏錡的律師意見後,改訂12月2日續行審理。

王敏錡及何欣穎的律師則在前次開庭澄清,何欣穎的不動產是與親戚間的正常買賣,不是王敏錡贈與,並批評何如芸透過訴訟「摸索證明」2人有不當關係,是「先射箭再畫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