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喝完酒全忘光」割頸殺妻起訴 包租公遭求從重量刑

記者張曼蘋/臺北報導

臺北市內湖區46歲包租公李煉振去年11月持淺綠色陶瓷水果刀切斷顏姓妻子頸動脈氣管,隨後自刺左胸口,2人送醫後顏妻傷重不治。李男事後供稱,當時只有他與妻子在家喝啤酒,沒有起口角也無拿刀砍她。檢方認爲,李男手段兇殘、冷酷無情,犯後仍飾詞狡辯,建請法院從重量刑士林地檢署今偵結,依殺人罪將李煉振起訴。

李煉振2016年11月15日凌晨2時許與顏妻酒後發生爭吵,竟拿起擺放在屋內的淺綠色陶瓷水果刀砍向對方頸部身體警方到場後,李男胞兄攀上後門落地窗入內查看,發現弟弟與其妻倒臥血泊中,2人送醫後,顏妻因兩側頸動脈及氣管橫斷,出血性休克不治身亡。顏妻女兒供稱,曾聽媽媽透露李男有飲酒習慣,也曾多次動手毆打人,且案發不久前,媽媽還以手機通訊軟體LINE傳訊息要她近2天到住處協助搬東西;顏妻胞弟也證稱,姐姐曾提及結婚6年來婚姻狀況理想,2人經常吵架。

李煉振偵訊時坦承,曾與顏妻吵架、互毆,平日有服用抗憂鬱、抗焦慮藥物,當天他與妻子2人在家中喝啤酒,但後續情況不清楚,他並沒有與妻子發生口角,也沒有拿刀砍對方,不清楚妻子是如何受傷。

士林地檢署認爲,被害人頸部前測由左往右重複性割切創,最長17公分、其中2道深及頸椎,在第6頸椎骨上有5道骨頭割痕,割斷氣管和兩側頸動脈致死,其犯罪手段兇殘、冷酷無情,令人髮指,對社會危害程度極大,且李男犯後仍飾詞狡辯、否認犯行,爰請從重量刑,以敬效尤,今依殺人罪將其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