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龍江通告10批次食品不合格情況

鞠一楠

2020年12月25日,黑龍江市場監督管理局網站發佈《黑龍江省市場監督管理局關於10批次食品合格情況通告(2020年第73期)》(以下簡稱《通告》)。《通告》顯示,近期黑龍江省市場監督管理局對冷凍飲品、飲料、糕點等8大類食品180批次樣品進行了監督抽檢,其中10批次樣品不合格,主要存在微生物污染質量指標不達標、獸藥殘留、食品添加劑限量使用等問題

5批次存在微生物污染問題

佳木斯市向陽區南樂得購超市銷售的、標稱大慶乳品廠有限責任公司生產小奶兔(冷凍飲品)(生產日期:2020年8月22日),大腸菌羣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大慶市讓胡路區華滿聯尚品超市銷售的、標稱黑龍江衆麥鑫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地尖榆林鎮筋餅(生產日期:2020年4月27日),菌落總數黴菌不符合該產品企業標準。

大慶市讓胡路區嘉城華之聯尚品超市銷售的、標稱蘭西縣小榆樹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餅(生產日期:2020年8月30日),菌落總數、黴菌不符合該產品企業標準。

齊齊哈爾正源超市有限公司沃萊客分公司銷售的、標稱大慶市紅崗區冰樂冷飲廠生產的東北草原(冷凍飲品)(生產日期:2020年6月8日),菌落總數、大腸菌羣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哈爾濱中央紅小月亮超市有限責任公司歐美亞分公司銷售的、標稱牡丹江市金水園冷凍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奶白兔(奶糖口味雪糕)(生產日期:2020年4月6日),菌落總數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通告》附件《部分不合格項目的小知識》(以下簡稱《小知識》)指出,大腸菌羣是國內外通用的食品污染常用指示菌之一。造成大腸菌羣不合格的原因可能是產品所用原料、包裝受到污染導致;也可能是生產加工過程中衛生條件控制不嚴格所致;還可能與產品包裝密封不嚴、儲運條件控制不當有關。

菌落總數是指示性微生物指標,用以反映食品的衛生狀況。食品的菌落總數超標,會破壞食品的營養成分,加速食品的腐敗變質。造成菌落總數不合格的原因可能是生產企業所使用的原輔料初始菌落總數較高,殺菌工藝未達到要求導致;也可能是生產加工過程中衛生條件控制不嚴格所致;還可能與產品包裝密封不嚴、儲運條件控制不當有關。

黴菌屬於真菌,在自然界中廣泛存在,黴菌污染可使食品腐敗變質,破壞食品的色、香、味,使食品失去食用價值;黴菌在食品中還可能產生黴菌毒素。造成黴菌不合格的原因可能是加工用原料被黴菌污染導致;也可能是生產環境中存在黴菌或產品包裝不嚴,存儲、運輸條件控制不當所致。

1批次存在質量指標不達標問題

崑山潤華商業有限公司牡丹江分公司銷售的、標稱黑龍江省龍海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去渣豆粉速溶豆粉)原味型(生產日期:2020年10月2日),蛋白質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小知識》介紹,蛋白質是生物體細胞的重要組成成分,能夠調節體內的新陳代謝,給機體提供必需的氨基酸。《速溶豆粉和豆奶粉》(GB/T 18738—2006)規定,Ⅰ類普通型產品蛋白質含量應大於等於18%。造成蛋白質不合格的原因可能是生產企業使用劣質原料或對原料質量把關不嚴導致,也可能是未按照配方標準投料生產所致,還可能是生產工藝設計不合理導致有效成分流失等。

1批次存在獸藥殘留問題

黑龍江永輝超市有限公司大慶經六街店銷售的豬五花肉(標稱檢疫日期:2020年10月24日),氯丙嗪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小知識》指出,氯丙嗪又名冬眠靈,屬鎮靜劑類藥物。《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獸藥最大殘留限量》(GB 31650—2019)中規定,氯丙嗪允許作治療用,但不得在動物性食品中檢出。造成豬肉中檢出氯丙嗪的原因可能是養殖戶未遵守休藥期規定,致使產品上市銷售時仍有該藥物殘留;也可能是在飼料中添加氯丙嗪使動物嗜睡少動以達到催肥促生長的作用。

3批次存在食品添加劑超限量使用問題

虎林市仇東生早餐店自制銷售的油條(加工日期:2020年8月25日),鋁的殘留量(幹樣品,以Al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富錦市美玲豆腐腦麪館自制銷售的油條(加工日期:2020年8月16日),鋁的殘留量(幹樣品,以Al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五常市稻香潘記粥鋪自制銷售的油條(加工日期:2020年8月30日),鋁的殘留量(幹樣品,以Al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小知識》指出,硫酸鋁鉀硫酸鋁銨含鋁添加劑,俗稱明礬,在部分食品中作爲膨鬆劑、穩定劑使用。《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GB 2760—2014)中規定油炸面製品中鋁的殘留量應小於等於100 mg/kg。造成油炸面製品中鋁殘留量不合格的原因可能是食品生產加工者過度追求膨鬆的狀態和酥脆的口感而過量使用明礬導致。

《通告》指出,對抽檢中發現的不合格食品,省市場監管局已責成轄區市場監管部門立即組織開展覈查處置工作,查清產品流向,採取下架、召回等風險控制措施,對違法違規行爲依法查處,並將採取的風險防控措施和核查處置情況向社會公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