狠父母逼14歲女賣淫 88歲老翁得逞辯:還很多人排隊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狠心!屏東縣一對夫妻竟將自己14歲女兒推入火坑,更讓僅7歲的小女兒供人猥褻,逼迫她們賣淫賺取生活費,更誇張的是對象居然是88歲的老翁,經他人舉報後,這對夫妻已遭法官重判12年及10年有期徒刑

王姓老翁與14歲的大女兒走進旅館準備交易時,被民衆懷疑而報警。(圖爲示意圖/翻攝網路)

這對夫妻自前年起,就逼迫14歲的大女兒與88歲的王姓老翁進行性交易,並親自開車載全家到老翁住處,完事後再將她接回,每次收費約2百元至7百元。大女兒表示,自己與王姓老翁共進行過5次性行爲,曾經有跟父母要求「不想做了」,但父親經濟條件差與王姓老翁多次要求難以拒絕爲由,繼續讓她賣淫。

不只14歲的大女兒,這對夫妻更將連年僅7歲的小女兒推入火坑,王姓老翁表示,因爲對方年齡過小,並未與其發生性行爲,僅撫摸女孩身體,共猥褻2次,每次付費2百元至3百元。

法官認爲這對父母僅30多歲,還有工作能力,不應該用這種方式賺錢,分別判刑12年與10年有期徒刑,併科罰金各15萬元。而王姓老翁因爲向法官辯稱,「要與14歲女孩發生性關係的人很多,自己還排在後面」,被法官認爲並無悔過之意,被依妨害性自主罪判4年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