狠母把7歲女「餓成植物人」 判囚15年…律師求情遭法官怒斥

女童生前寫的卡片。(圖/翻攝港媒

大陸中心綜合報導

香港7歲女童「林林」3年前遭母親虐待,餓成皮包骨,呼吸心跳停頓,導致腦部受到永久創傷,成爲植物人。法院29日早上宣判,林林的母親王榮汶(42歲)被判囚15年3個月、父親凌耀忠(52歲)被判囚4年6個月。

「林林」原本身體健康,但母親2015年4月突然替她休學帶回家照顧。沒想到,2個多月後,母親竟抱着陷入昏迷,瘦成皮包骨的林林來到急診室,經過治療以後,雖然保住一命,可是因呼吸心跳停頓,腦部已永久受損,下半輩子都是植物人。事件發生後,女童的父母隨即被控告,罪名包含疏忽照顧兒童罪及妨礙司法公正罪。案件日前開審,控方指出,女童的母親未提供足夠的食物供女童成長,還在女童患病的兩個月間沒有安排治療,導致女童差點死亡。

急診室的醫生也在開庭時表示,女童被送來醫院時,除了瘦如饑民、呼吸心跳停頓外,四肢收縮,頭部都是挫傷,皮膚也長滿褥瘡研判應是嚴重營養不良,加上長期躺臥。另外,醫生也透露,女童的母親當時告知,女童患有多年厭食症,是在浴缸洗澡時昏迷的,不過醫生並不相信,「她的四肢已經收縮,身體情況不能自行洗澡。」

法官也在開庭時表示,王榮汶長期虐待女兒,冷血又殘酷,且在調查期間,不關心林林的病況,只擔心自己會不會被告,還向社工警方,甚至法庭撒各種謊。王榮汶的律師則向法官求情,稱王沒有虐打林林,身上傷口是長期臥牀導致,捱餓也非故意,是疏忽導致。

不過,法官並不採信律師說法,反而怒斥,王榮汶坐視女兒全身是傷,卻不帶她就醫,甚至甚麼也沒做,行爲本身就已經是虐待了。法官更指出,不論是故意或疏忽導致的捱餓,王榮汶身爲一個母親,都未帶女兒就醫,情況非常嚴重。

此案於29日上午宣判,王榮汶因疏忽照顧兒童罪及2個妨礙司法公正罪被判15年3個月徒刑,凌耀忠則因妨礙司法公正罪被判4年6個月徒刑。雖然犯錯的父母已遭判刑,但醫院最新的報告顯示,林林目前長期臥牀,沒有辦法說話,叫喚也無反應,進食得靠插管壽命估計不超過20歲,恢復的可能非常低。

▼女童被抱入醫院,身體已經癱軟。(圖/翻攝港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