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單建物49件 重建貸款最高350萬

行政院11日舉行院會後記者會,內政部國土管理署署長吳欣修(見圖)進行0403花蓮大地震建築物損毀情形及家園重建作業說明。(杜宜諳攝)

0403花蓮大地震造成不少建築物毀損,內政部國土管理署統計,截至10日爲止,全臺確認紅單建築有49件、黃單建築有79件,因此研擬「0403震災受災戶住宅補貼方案」,重建貸款提升至最高350萬元,也提供受災戶租金補貼,3口以內每月可領8000元、8口以上每月可領1.8萬元。

國土署昨日於行政院報告指出,受災戶重建(購)住宅貸款利息補貼,貸款額度每戶最高由250萬提高到350萬元;修繕住宅貸款利息補貼,貸款額度每戶最高由80萬提到150萬元。

爲安置受災戶,內政部長林右昌表示,已同步與租賃及仲介公會盤點全臺15縣市租屋房源共1198間受災戶租住,其中花蓮縣包租代管屋源有69間,目前已媒合出租13間,同時也提供旅館民宿業者受災戶租用獎勵金,初步清查已有70家業者可提供498間房,預計可滿足1000多人租屋需求。

針對被張貼紅黃單建築,國土署表示,受災戶可申請耐震弱層補強補助措施,集合住宅最高補助450萬元,不超過總經費85%爲限;單一透天住宅最高補助50萬元。同時提供耐震評估費用,初步評估1.5萬元、詳評每件最高40萬元。至於中長期危老重建與都市更新協助措施,國土署提出「異地生活」或「原地重建」方案,危老重建擬訂重建計劃每案補助5.5萬元,每戶最高300萬元工程貸款信用保證、每戶最高補貼350萬元貸款利息;都市更新重建規畫費用每案最高800萬元,整建維護規畫每案至少8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