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衣女揹玩具步槍逛夜市 民衆恐慌報警 依社維法移送

陳姓女子玩具步槍夜市警方依社維法究辦。(讀者提供/洪榮志臺南傳真)

1名身穿紅色外套的女子,17日晚間揹着1把長槍臺南市永華夜市閒逛,被民衆拍照po網後,警方前往查訪找到這名揹槍的51歲陳姓女子。對方表示,該槍是買給孩子的玩具步槍,由於還沒有回家又怕失竊,於是揹在身上逛夜市,沒想到引起驚慌

警方認爲,依社維法規定,無正當理由、攜帶類似真槍的玩具槍,而有危害安全之虞者,可處3日以下拘留或1萬8000元以下罰鍰,全案將送請臺南地方法院裁處

警方調查,17日晚間近8點多,警四分局發現臉書「爆廢公社」有民衆貼文,指有人拿槍逛永華夜市,立即通報育平所派人前往處理。

育平所巡邏巡佐周信榮警員曾啓銘於20時50分左右,在永華夜市發現陳姓女子攜帶疑似玩具步槍;經詢問,對方表示,剛帶孩子去玩具店購買玩具步槍,買完後直接來逛夜市尚未返家,因擔心玩具遭竊,因此攜帶該槍逛夜市,不知道這樣會造成恐慌,深感抱歉。

員警檢視發現,該玩具槍是塑膠製、非氣體動力式,填裝塑膠BB彈,初步判斷並無殺傷力,即歸還陳女並告誡須將玩具槍帶回家收好。但因陳女揹槍物逛夜市的行爲,已有觸法之虞,仍依法移送裁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