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C專利保衛戰告捷!陸手機廠判賠2860萬

宏達電的天線專利設計首度出現於HTC One M7。(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記者王曉敏綜合報導

宏達電(2498)專利保衛戰告捷!據北京法院官方微博昨(21)日發佈的消息中國大陸智慧型手機魅族的「魅藍Note5」及金立的「金立M6」兩機款被認定侵犯宏達電發明專利,兩者將賠償宏達電共計民幣650萬元(約新臺幣2860萬元)經濟損失合理支出。

據公開資料顯示,涉案專利爲「解決因金屬外殼屏蔽而造成輻射信號差的技術問題,而設計出可結合金屬外觀的天線結構。」據悉,這種天線設計是宏達電自HTC One M7開始至之後的HTC 10便一直採用的金屬機殼天線設計方案

▼HTC起訴魅族手機、金立手機專利侵權獲勝獲賠650萬。(圖/翻攝自微博/京法網事)

作爲專利權人,宏達電除請求被告停止侵權外,也以「魅族或金立4G手機總銷量×涉案產品銷量佔比×涉案產品平均售價×利潤率×專利貢獻度」作爲具體計算方法,訴請魅族及金立各賠償經濟損失人民幣3000萬元及2400萬元,並支付臨時保護期使用費160萬元。不過魅族及金立主張不侵權抗辯,並認爲宏達電訴請賠償金額過高。

北京知識產權法院委託工信拆機比對,認定涉案的兩機款「包含了涉案專利權利要求全部技術特徵」,屬於侵犯涉案專利權的產品。

不過在賠償金額方面,北京知識產權法院認爲宏達電提供的部分數據推算,利潤率、專利貢獻度皆缺乏證據,即使採較低的利潤率、專利貢獻度,計算出的賠償金額也已明顯超過中國大陸《專利法》裁定的人民幣100萬元法定賠償最高限額

因此,北京知識產權法院在法定賠償最高限額之上裁量性地確定魅族及金立各賠償經濟損失人民幣300萬元及260萬元,而金立M6因於授權公告前已上市銷售,因此需另外支付宏達電臨時保護期使用費人民幣40萬元。宏達電另外主張兩案律師費50萬元民幣爲合理支出,考慮到本案技術難度較高,工作量較大,北京知識產權法院予以全部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