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檢察院發佈12個知識產權保護典型案事例

4月29日下午,湖北省檢察院召開以“加強知識產權檢察保護,服務保障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爲主題的新聞發佈會,發佈2023年度湖北省檢察機關知識產權典型案事例。

本次發佈的12件典型案事例,既有檢察機關辦理的知識產權案件,又有創新推進知識產權檢察工作的作法。這批案事例體現了檢察機關充分發揮“四檢合一”保護職能,努力營造法治化營商環境和創新環境的新成效。

典型案事例1

楊某某、顏某某等36人假冒註冊商標案

2021年1月至2022年6月,楊某某、顏某某等36人在未經註冊商標所有權人授權許可的情況下,購買低價白酒、假冒註冊商標的標識進行灌裝包裝,僱傭李某某、徐某某、劉某某等人生產製造假冒白酒共計3100餘件,涉案金額1150餘萬元。2022年12月,鄂州市鄂城區檢察院提起公訴31人,對5人作相對不起訴處理。2023年9月,法院對前述31人以犯假冒註冊商標罪、銷售假冒註冊商標的商品罪、銷售非法制造的註冊商標標識罪等罪名分別定罪量刑。

檢察機關在辦案中,提前介入引導偵查,在審查逮捕環節提出追捕漏犯28人。公安機關立案偵查後擴線深挖,抓獲外地涉案人員共計41餘人,實現全鏈條打擊。貫徹落實寬嚴相濟刑事政策,注重分層分類處理,根據犯罪嫌疑人在共同犯罪中的作用大小、犯罪數額、獲利情況,準確區分主從犯,並根據認罪態度、退贓退賠情況,開展羈押必要性審查,及時變更強制措施,提出不同刑期的量刑建議。主動與市場監管、食品藥品檢驗部門聯繫,準確認定本案數量、罪名。對部分犯罪嫌疑人相對不起訴後,建議行政機關做出行政處罰。

典型案事例2

豆某某、李某某侵犯商業秘密案

豆某某、李某某系H電力公司員工,任職期間均與公司簽訂了保密協議。2009年,豆某某從H電力公司離職後,與李某某共同出資成立B電氣公司。2012年2月,李某某從H電力公司離職後進入B電氣公司擔任技術負責人。2012年2月至2021年5月,豆某某、李某某經共謀,將李某某以不正當手段從H電力公司獲取的技術,用於某電氣公司生產繼電保護測試儀3000餘臺,銷售金額共計人民幣4300萬餘元,造成H電力公司經濟損失共計2500萬餘元。2022年2月25日,武漢市江岸區檢察院對豆某某、李某某提起公訴。同年12月,一審法院以侵犯商業秘密罪分別對豆某某、李某某分別定罪量刑。

檢察機關在辦案中提前介入,引導公安機關全面提取和固定案件關鍵電子證據。邀請與涉案領域相關的專家擔任技術調查官,參與研判和庭審。落實知識產權權利人權利義務告知制度,充分保障被害單位訴訟權利。針對企業發展中存在的商業秘密保護漏洞提供專業建議,聯合武漢市工商聯組織20餘家高新技術企業召開專題座談會,促進行業治理。

典型案事例3

王某侵犯著作權案

王某獨自經營“H書友”網站,用戶通過該網站可直接付費下載觀看小說。2021年8月至2022年2月,“H書友”網站上發佈侵犯Z公司著作權的小說900餘部,王某通過第三方支付平臺獲得非法經營數額41萬餘元。2022年12月,襄陽市高新區檢察院對王某提起公訴。2023年7月,法院以侵犯著作權罪對王某定罪量刑。

檢察機關在辦案中開展自行補充偵查,經諮詢版權局等單位,對無權利人報案的犯罪事實予以追認,準確認定侵權作品數量。針對未隨案移送扣押款物的問題提出糾正意見,保障被侵權公司的優先受賠償權利。對王某多次進行釋法說理,促使王某與Z公司達成賠償諒解協議,以扣押款項優先彌補Z公司損失。

典型案事例4

Y電氣公司、龍某某、唐某假冒註冊商標案

Y電氣公司與D汽車公司科技開發部約定的S商標使用期限到期後,Y電氣公司法定代表人龍某某、總經理唐某仍繼續生產S商標的各類汽車配件並對外銷售。2021年5月,市場監督管理部門現場查獲大量S商標汽車配件共計1.2億餘元,違法所得1800萬餘元。2023年2月,十堰市張灣區檢察院對王某提起公訴。同年12月,法院以假冒註冊商標罪對龍某某、唐某分別定罪量刑,並對Y電氣公司判處罰金。

檢察機關在辦案中及時引導公安機關開展補充偵查,認定Y電氣公司未經D汽車公司許可將S商標提供給M公司(另案處理)使用並收取管理費用,依法追加起訴。與公安機關、法院形成合力,有效挽回被害單位損失,督促龍某某、唐某向D汽車公司賠償300餘萬元。針對企業經營管理中存在的問題,制發檢察建議,促進企業守法經營。

典型案事例5

盧某、盧某某、王某侵犯著作權案

2021年11月至2022年5月,盧某、盧某某、王某未經影視劇版權方授權許可,向C科技公司購買某電影播放APP,並將第三方廣告鏈接植入APP中,以免費下載電影、電視劇等視聽作品的方式,吸引用戶點擊第三方廣告鏈接。經鑑定,共收取非法性廣告收益20餘萬元。2023年7月,武漢市江岸區檢察院對盧某、盧某華、王某提起公訴。同年12月,法院以侵犯著作權罪對盧某、盧某某、王某分別定罪量刑。

檢察機關在辦案中提前介入,公安機關以盧某等三人涉嫌非法獲取計算機信息系統數據、非法控制計算機信息系統罪立案偵查。積極引導公安機關查明被害權利人,及時開展訴訟權利義務告知工作。經與公安機關實地調查C公司購買影視作品版權情況,確認其採取了必要的技術保護措施後,認定盧某等三人的行爲屬於突破技術保護措施的行爲,變更罪名爲侵犯著作權罪。

典型案事例6

曹某某侵犯著作權案

2018年以來,曹某某購買非法遊戲外掛作弊程序並在某遊戲“自定義房間”板塊內置頂宣傳,吸引買家購買,該程序可在未經授權的情況下可獲取、修改遊戲客戶端的數據信息實現作弊。曹某某非法獲利220餘萬元。2022年4月8日,襄陽市檢察院以侵犯著作權罪對曹某某提起公訴。2022年12月12日,法院以侵犯著作權罪判處對曹某某定罪量刑。

檢察機關在辦案中提前介入,公安機關以曹某某涉嫌提供侵入、非法控制計算機信息系統程序、工具罪立案偵查。檢察機關組織召開案件論證會,對案件定性、法律適用等問題聽取專業人員意見,以遊戲外掛的運行模式、功能定位、造成影響來界定行爲定性,曹某某的行爲應爲侵犯知識產權類犯罪,在批捕環節變更罪名爲侵犯著作權罪。在審查起訴環節,引導公安機關及時補充涉案遊戲軟件著作權保護證書等證據,助力庭審指控。

典型案事例7

王某某、謝某某侵犯安琪酵母註冊商標系列案

安琪酵母股份有限公司創立於1986年,於2000年在上海證交所上市,國內酵母行業龍頭企業、世界第二大酵母公司,享有“安琪”等多項註冊商標及專利。2022年5月至12月,王某某、謝某某未經註冊商標所有權人許可,將安琪酵母改裝進行電商平臺銷售及實體銷售。王某某非法經營數額共計人民幣113萬餘元,謝某某非法經營數額共計人民幣71萬餘元。2023年7月,宜昌市三峽壩區檢察院對王某某、謝某某犯提起公訴。2023年10月,法院以假冒註冊商標罪對王某某、謝某某分別定罪量刑。

檢察機關在辦案中提前介入,發現該案的下游買家王某甲涉嫌犯罪,注重引導公安機關擴線深挖,建議公安機關進一步追查相關犯罪事實,與公安機關聯合開展專項行動,查獲假冒安琪酵母的生產窩點2個,抓獲犯罪嫌疑人14名,涉案金額370餘萬元,推動全鏈條打擊侵犯知識產權犯罪。檢察機關在辦案中發現某電商平臺上售賣假安琪酵母粉的店鋪多達300餘家、網絡鏈接達2800多個。爲優化法治化營商環境,積極參與社會綜合治理,會同公安機關、安琪公司與電商平臺公司座談磋商,就優化平臺治理能力、建設健康平臺生態等方面進行了充分協商,取得良好效果。

典型案事例8

鄂湘贛三省檢察機關聯合簽署知識產權司法保護協作意見

2023年11月10日,鄂湘贛三省檢察機關服務長江中游城市羣建設第五次工作聯席會議在湖南長沙召開。會議以“加強知識產權司法保護,推動長江中游城市羣知識產權協同保護體系建設”爲主題,共商服務長江中游城市羣知識產權司法保護大計。

鄂湘贛三省檢察機關就如何依法能動履職、加強檢務協作、推動長江中游城市羣知識產權協同保護體系建設進行了深入研討交流,聯合簽署了《關於加強長江中游城市羣知識產權司法保護協作的意見》。會議就加快構建長江中游城市羣知識產權司法保護共同體、聚焦知識產權司法保護領域突出問題推動更深層次的檢務協作形成共識。

典型案事例9

湖北省檢察院制定《工作指引》促進知識產權綜合履職

2023年9月,湖北省檢察院制定出臺《關於知識產權檢察綜合履職的工作指引(試行)》,從工作機制、司法辦案、協同保護等方面,指導全省檢察機關綜合履行知識產權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訴訟等職能。全省檢察機關充分發揮“四檢合一”保護職能,積極開展知識產權綜合履職,依法制發類案監督檢察建議,提升整體監督效果。截至2023年12月,全省共開展綜合履職77件。綜合履職適用率37.9%。其中,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9件、不起訴後反向移送行政處罰29件、民事支持起訴3件、行政非訴執行活動監督2件、行政公益訴訟訴前審查34件。

典型案事例10

湖北省檢察院與中南財經政法大學開展檢校合作

2023年11月13日,湖北省檢察院與中南財經政法大學舉行了“知識產權檢察理論與實踐基地”簽約和揭牌儀式。雙方建立學術交流機制、人才共育機制、合作研究機制、資源共享機制、定期會商機制,整合中南財經政法大學研究資源與湖北省檢察機關的辦案實踐,以知識產權檢察理論與實踐基地爲依託,培養和鍛鍊高水平復合型知識產權檢察人才,推動湖北知識產權檢察不斷取得新的成效。以該基地爲依託,湖北省檢察院創辦“檢說知產”系列研討活動,2024年3月5日舉辦“檢說知產”首期活動,中南財經政法大學知識產權法學專業專家學者與知識產權檢察官就知識產權檢察高質量發展和辦案實踐開展深入研討。

典型案事例11

宜昌市檢察機關與法院、行政機關建立知識產權保護司法行政協作機制

2023年11月3月,宜昌市檢察機關積極與法院、行政機關會籤《宜昌市知識產權保護司法行政協作機制》,建立信息共享、線索移送、刑行銜接、行政裁判結果監督、矛盾化解、公共信用監管、定期會商等工作機制。宜昌市三峽壩區檢察院依託該機制加強與法院和行政機關的溝通,促進司法、行政信息共享,截止2024年3月底,促成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查處商標違法案件44件,案值242餘萬元,罰沒117餘萬元,移送司法機關案件1件。

典型案事例12

麻城市檢察院開展“木子店老米酒”等地理標誌產品檢察保護

麻城市檢察院在履職中發現“木子店老米酒”地理標誌存在使用混亂、監管不到位的問題,影響品牌信譽和產業可持續發展。經調查,還有其他農產品的地理標誌專用標誌的使用管理也存在不規範的情形。2023年8月,麻城市檢察院向市場監管部門制發社會治理檢察建議,建議依法全面履職,開展專項整治,引導該市農產品地理標誌的規範管理和使用。市場監管部門收到檢察建議後,成立地理標誌保護工作小組,開展線上線下一體化專項整治行動,完成木子店老米酒、福白菊、夫子河魚面等特色農產品抽檢29批次,依法查處冒用農產品地理標誌發佈虛假廣告、擅自使用和錯誤使用地理標誌行政案件6起,對23家農產品生產企業開展知識產權保護現場指導32次。檢察機關會同相關職能部門、行業協會和企業代表召開農產品知識產權保護司法保護座談會,就農產品知識產權保護和促進產業發展達成共識。麻城市檢察院向市委、市政府報送《麻城市特色農產品知識產權司法保護工作的調研報告》,促進農產品地理標誌司法保護工作。(鄂檢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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