護航韓國瑜 苦苓批吳子嘉:過夜不算有不正當男女關係

韓國瑜赴北檢控告吳子嘉。(圖/記者李毓康攝)

政治中心綜合報導

美麗電子報事長吳子嘉爆料高雄市長韓國瑜與一名新莊王小姐婚外情10多年,還生有一女。韓國瑜爲此北上提告吳子嘉涉嫌誹謗罪。對此,經常挖苦韓國瑜的作家苦苓表示,「吳子嘉是錯的」。

苦苓1日在臉書表示,雖然他被說是「韓黑」,但對於吳子嘉指稱韓國瑜送錢給王小姐和私生女之事,「我們就事論事,吳子嘉是錯的。其實這個流言,在外面風傳已久,各媒體、各名嘴早有耳聞,爲什麼一直沒有人把它公開呢?就是因爲沒有證據。」

苦苓認爲,「就算韓國瑜有在王小姐家過夜,也不能證明彼此就有不正當的男女關係,更無法求證他們是否曾經共同生活。」就算韓國瑜託人送錢給王小姐,除了這三方,根本不可能有其他人知情,要如何拿到證據?私生子事驗DNA才能證明,除非有充足事證,否則法律不能強迫人民驗DNA。

苦苓指出,吳子嘉根本沒證據,「理由一、他(吳子嘉)說黃文財受韓國瑜之託,去王小姐家湮滅證據,差一點碰到調查員,還躲在樓梯間。這件事情,不可能有任何人看到,既然說『差一點碰到』調查員,那就表示沒有碰到調員,那就沒有任何人能告訴吳子嘉這些事,那吳又如何可能知道?地檢署也已經聲明,並沒有吳聲稱看到的監視錄影帶,一切只是他在編故事而已。」

苦苓提到,「理由二、他(吳子嘉)說去年七八月時,韓國瑜曾拜託王小姐出國,但是王小姐不肯。如果真有此事,那麼茲事體大,王小姐理應出國躲到投票日之後再回來纔對,怎麼會不肯出國?何況韓拜託王出國,吳子嘉又何從得知?事實只有:去年七八月,王小姐並沒有出國而已,這個指稱根本毫無意義。」

苦苓再指,「理由三、他(吳子嘉)說韓國瑜是被李佳芬拷打,纔不得已提出告訴的。說拷問還勉強,說拷打會不會太過份?難道李佳芬是黑道流氓嗎?而且吳子嘉是躲在他們牀底下,才知道這一切的嗎?」

苦苓認爲,勉強稱得上是真相的,就只有韓國瑜到臺南參加王小姐親人的告別式,以及安排王小姐的侄兒進入臺北農產公司兩件事,既然韓國瑜已承認王小姐是朋友,「做這兩件事也只是人之常情,除非是非法任用,否則又有什麼可以非議的呢?又能證明些什麼呢?我只能說吳子嘉想像力豐富,是一個「失栽培」(臺語)的小說家。」

苦苓還說,「我們黑韓,但黑的有憑有據,黑得韓粉和韓國瑜自也無話可說(報告市長,我還在等待你親口迴應的整頓騎樓人行道亂象,你在電視上承諾回去研究辦理,也已經兩個月了)」

苦苓也說,吳子嘉空口無憑、繪聲繪影,只會激起韓粉更大的義憤,要堅定的多找一些人到凱道去聲援他不可,「相信下午五點鐘大進場時候,10萬人聚集的盛況已經可以預期。搞了半天,原來吳子嘉纔是替韓國瑜造勢的最大『韓粉』,真是既荒謬又諷刺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