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雙峰:支持起訴幫助農民工討回勞動報酬

本報訊記者張吟豐 通訊員江映貴 趙琪)“爲了拿回被拖欠的工資,這6年來我們四處奔波、求助,今天終於拿到手了……”日前,拿到26萬餘元拖欠工資的10名農民工湖南雙峰檢察院檢察官表示感謝。

2013年8月至2014年8月,陳某等10名農民工在鄒某承包的湖南某建設有限公司項目工程務工,鄒某應支付陳某等人勞動報酬共計31萬餘元。2014年11月和12月,鄒某先後兩次向陳某等人出具工資欠條並約定支付日期。

施工質量存在瑕疵雙方達成口頭協議,約定由鄒某支付10人工資款26萬餘元。後陳某等人多次催討,鄒某均以開發商未支付工程款爲由推託不予支付。無奈之下,2020年1月,陳某等10人向法院提起訴訟

雙峰縣檢察院在履行監督職責過程中發現了這一線索,認爲鄒某、湖南某建設有限公司拖欠陳某等10人工資的行爲,嚴重侵害了農民工的合法權益,決定通過支持起訴的方式幫助陳某等人追索勞動報酬,並於2020年2月10日立案

通過調閱卷宗覈實相關證據材料,檢察官認爲雙方約定的口頭協議合法有效,鄒某不及時給付工資系違約行爲,應承擔違約責任;湖南某建設有限公司作爲施工單位依法應當對陳某等人的債權負連帶責任。同時,檢察官還多次與陳某等人溝通聯繫,在法律知識、訴訟程序方面提供支持和幫助。3月19日,雙峰縣檢察院向縣法院發出了支持起訴意見書建議法院依法及時審理裁決,儘快幫助陳某等人討回所欠薪酬

4月22日,雙峰縣法院開庭審理該案,依法判決鄒某與湖南某建設有限公司向陳某等10人支付被拖欠工資26萬餘元,且從2014年12月25日起按銀行規定的同期信用貸款利率給付利息款項還清之日止。判決後,因湖南某建設有限公司資金緊缺,短期內無法執行到位,雙方簽署和解協議,達成和解,該建設有限公司承諾於2020年底前償還陳某等10人被拖欠的工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