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火車站年收10億 三讀升格特等站

花蓮車站營收10億,立院3日修法提升至特等站,有助於花蓮車站發展。(圖/東森新聞資料照)

記者賴映秀臺北報導

因應花蓮車站成爲東部第一大站,立法院院會3日三讀通過交通部臺灣鐵路局所屬分支機構組織通則部分條文修正案,明定全臺北、中、南、東部設各一特等站,讓花蓮車站從一等車站,升級爲特等站。國民黨立委王廷升表示,花蓮車站升格將有助花蓮發展觀光業。

三讀修正條文明定,北、中、南、東地區優先設各一特等站,其餘特等站,一、二、三等站,簡易站及招呼站等各級車站之設置標準,依車站營收、客運量貨運量行車運轉業務量因素,由臺灣鐵路局訂定之。

提案的國民黨立委王廷升指出,全臺只有花蓮、臺北2站年營收超過10億,花蓮站日營收達374萬元,升格爲特等站後能夠有更多預算,人員編制也能從現有99人擴大爲140人。王廷升說,花蓮火車站升級爲東部特等站,可望能解決一票難求狀況,對於花蓮長期發展大有助益,奠定花蓮觀光產業發展規格

修法通過後,全臺將有臺北、臺中、高雄、花蓮站4個特等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