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民代月領5萬花3千「援交」國中妹 反控父母沒管好

社會中心花蓮報導

花蓮一名68歲的蘇姓民代指控以3千元爲代價和15歲的國中少女援交」,但他事後反控一切都是少女自願的,明明是家長沒管好女兒讓她流落在外,期間也與多名男子有不正常的男女關係,自己還遭不明的黑道人士恐嚇,根本就是反遭「仙人跳」。

學歷高中畢業的蘇姓民代已婚且子女都已成年,2015年3月他開車搭載一名15歲的國中少女,將車停到路邊後就在車內將手伸進少女衣服底下,撫摸胸部大約1到2分鐘後再親吻,完事後再給少女3千元現金作爲性交易的代價。

蘇男堅稱少女是自願援交,挨告反控自己遭仙人跳、少女父母管教失當。(示意圖記者一中攝,與本文當事人無關)

不過,少女的家屬得知消息後氣得提告,認爲蘇男身爲民代每月領有5萬元薪水,卻對未滿16歲、缺法自主判斷能力的少女以金錢利誘伸出狼爪,這樣的行爲實在有愧於鄉民選票

對此,蘇男抗辯,少女的家屬要求賠償120萬金額過高又不提出相關證據,且少女明明就是自願援交,他是在他人介紹下才牽上線,事後反遭不明黑道人士恐嚇要求賠償金,根本就是遭「仙人跳」設局,「她因家庭因素流落在外,期間也和多名男子有不正常的男女關係,觀念偏差也有想靠身體賺錢的意思。」分明就是父母沒管好纔會演變成這樣的情形,還讓他在鄉民間名譽損害。

花蓮高分院法官認爲,雖然蘇男坦承犯行,但他身爲民代卻助長少女行爲、觀念更加偏差,事後未見反省企圖合理化自己的行爲,由於先前已判賠少女家屬非財產上損害3萬元,這次則裁定須給付少女家屬7萬元精神撫慰金總計應賠償1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