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民宅暗夜竄火 屋主聽到「神器」警報聲及時自撲

屋主聽到住警器(紅圈處)的警報聲響,趕緊查看順利撲滅火勢。(花蓮消防局提供)

花蓮縣消防局日前接獲報案,秀林鄉一處民宅發生火警,現場用途是服務村裡辦公室。屋主報案表示,聽到「住宅用警報器」做動的警示聲音,趕緊查看發現是堆在電器附近的雜物起火;所幸因住警器的警報提醒,屋主及時自行撲滅火勢。

據瞭解,消防局接獲報案立即派遣轄區新秀分隊前往查看,消防隊到達現場時民衆已將火災撲滅,消防隊協助通風排煙並檢查有無人員受傷及殘火處理。

新秀消防隊與新秀婦女宣導隊一同前往現場災後訪視並關心災後狀況。(花蓮縣消防局提供)

火災發生數日後,新秀消防隊與新秀婦女宣導隊一同前往現場災後訪視並關心災後狀況。並向民衆宣導關於「五不一沒有」之用電原則。包含:用電『不』超過負載、電線『不』捆綁折損、插頭『不』潮溼污損、電源插座不用『不』插、電器周圍『不』放可燃物、『沒有』商品安全標章的電器不用,以確保居家用電安全。

除了要牢記「五不一沒有」之用電原則,民衆應提升家用電器設備、電線等本質安全,經常檢視家中插頭及插座是否有焦黑、綠鏽或累積灰塵之現象;使用延長線務必選擇有「商品安全標章」及保險絲安全裝置或過負荷保護裝置之產品,並避免延長線旁堆積雜物或受到物品壓迫,以免造成意外發生。

花蓮縣消防局指出,這次火災因住宅火災警報器即時偵測示警,讓屋主得以及早得知火災發生,及早發現,有效避免不必要的生命財產的損失。政府爲加強住宅火災即時預警,於消防法第6條規定,住宅場所的管理權人應設置「住宅用火災警報器」並維護,其目的即在於「及早發現火災、及早避難」,提升及保障住宅防火安全,降低火災發生機率及人員傷亡。

花蓮縣消防局表示,推廣安裝住警器已行之有年,近年來亦不乏許多住警器成功做動的案例,消防局積極地爭取經費及善心人士的捐贈,目前花蓮縣住宅用警報器的裝設率已達9成以上,幾乎家家戶戶都有一顆住警器在守護縣民的家園。

花蓮縣消防局提醒,住宅用火災警報器安裝便利,僅靠電池就能運作,但提醒民衆安裝後的定期保養測試更不能忽略,除了平時需自主檢查功能正常性及電池電量是否足夠並適時更換電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