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去年逾450件火災 這裡竟是起火處大宗

花蓮縣去年火災發生件數共456件,以建築物火災155件爲最高,不僅獨立住宅件數大於商業建築與集合住宅,且起火處以廚房居首,電器因素則事發原因大宗。(花蓮縣消防局提供/羅亦晽花蓮傳真)

花蓮縣去年火災發生件數共456件,以建築物火災155件爲最高,不僅獨立住宅件數大於商業建築與集合住宅,且起火處以廚房居首,電器因素則事發原因大宗。(花蓮縣消防局提供/羅亦晽花蓮傳真)

花蓮縣去年火災發生件數共456件,財損總計1125萬元,2人死亡、17人受傷,經消防局分析,發現火災件數以建築物火災155件爲最高,不僅獨立住宅件數大於商業建築與集合住宅,且起火處以廚房居首,共有34件,電器因素則爲事發原因大宗,計66件,呼籲民衆除使用火源時需謹慎注意,更應提升用電安全意識,並實際應用在生活之中。

消防局去年1月至12月統計,縣內火災件數共456件,造成民衆財產損失共約1125萬元,2人死亡、17人受傷,扣除森林田野及雜草廢棄物等鮮少造成損失案件,以建築物火災155件、佔總數34%最高,其中獨立住宅火災件數有88件,佔該類火災高達56.77%,其次爲商業建築21件,集合住宅則是2件,人潮與居住密集的商業建築與集合住宅僅該類火災15%。

消防局在建築物火災項目中,依發生時段分析發現,民衆活動最頻繁的時段中午12至傍晚6時發生頻率最高,起火原因以電氣因素66件位居第一,依起火處所統計,則以廚房共34件居首。

消防局表示,廚房雖爲建築物內起火次數最多的處所,但工寮、客廳、臥室及倉庫也不在少數,且經分析發現上述場所起火燃燒多爲電氣因素造成,因此民衆除在使用火源時需謹慎注意,亦應提升用電安全意識。

消防局另也發現,公衆使用場所有較嚴謹的消防安全規定,商業建築與集合住宅依法令規定須裝設火災警報器,經消防人員長年積極查覈與要求,相關場所消防安全機制幾乎設置完成。由於獨立住宅則未強制規定裝設火災警報器,消防局爲使縣內防火逃生弱勢族羣得到安全保障,陸續協助低收入戶、獨居老人及身心障礙者安裝住警器,迄今已補助7萬191戶裝設。

消防局局長林文瑞表示,去年度發生火災且有安裝住宅用火災警報器及發報成功戶數有20戶,進一步分析發現,因住宅用火災警報器發報動作,及時提醒住戶初期滅火與避難逃生,避免災難發生,可見住警器在預防建築物火災具一定成效,消防局爲保障住宅場所消防安全,已將推動安裝住警器爲今年度的首要重點工作,弱勢族羣可向轄內消防分隊申請,符合資格者,消防局會派員免費協助裝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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