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市5/1起宣導使用透明塑膠袋  7/1全面實施

花蓮市5月1日起宣導使用透明垃圾袋,自7月1日起全面施行。(圖/花蓮市公所提供 下同)

記者兆麟/花蓮報導

花蓮市公所爲推動垃圾源頭減量、提升資源回收成效,配合花蓮縣政府政策,自5月1日起宣導轄內全面使用透明垃圾袋政策,自7月1日起全面施行。

花蓮市公所清潔隊黃嘉國表示,透明塑膠袋指可利用目視方式」判斷垃圾袋內容物之半透明以上垃圾袋,以能分辨袋中物爲標準。之後將加強對未使用透明垃圾袋民衆進行破袋檢查,若含有資源回收物如在3件以上者,請民衆將垃圾攜回分類後,再交付清潔隊清運

由於花蓮縣本身沒有焚化爐常因縣內垃圾北運至宜蘭利澤焚化爐衍生問題,更因爲高額的處理費用,讓花蓮相關單位傷透腦筋。唯有透過落實垃圾減量與確實做好資源回收,才能創造永續、乾淨的生活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