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師生畸戀 女師與國三男夜奔七星潭野戰3回

花蓮知名景點七星風景區,成了師生野戰地點。(王志偉攝)

七星潭海灘,也有師生約會打野戰痕跡。(王志偉攝)

花蓮一名已婚郭姓女子,在國中擔任代理教師時,被一名15歲國3男學生主動追求,答應交往,兩人在2018年8月到11月間,5度發生性關係,其中有3次還摸黑到花蓮知名景點七星潭海灘及涼亭打野戰。因老師提出分手,男生心情低落,遂將師生戀過程告訴輔導老師,事件因此曝光法官考量是男學生主動追求、也是情侶關係,與外界認爲「狼師」不同,因此將女老師判刑10月,予以緩刑3年。

法庭上,郭女拿出男學生寫的情書證明是男學生展開猛烈追求。法官認爲,案發時間距男學生滿16歲不到半年,男學生的心智發展已達一定程度,認爲本案與一般社會所稱,利用學生年幼仰慕師長,而逕爲性交、猥褻的「狼師」有所不同,不過郭女坦承錯誤,對自己行爲懊悔。

2018年8月至9月間,郭女和阿漢2次在出租套房內發生關係,同年11月7日21點許,2人又於七星潭海灘及涼亭野戰,一個晚上總計發生3次關係。但之後兩人分手,全案因此曝光。

法官審結,以郭女對於14歲以上未滿16歲的男子爲性交,涉犯妨害性自主罪,共5罪,各處有期徒刑3個月,應執行有期徒刑10月。緩刑3年。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