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山分屍人魔陳伯謙偷脫產 家屬求償1400萬判決出爐

華山分屍人魔陳柏謙偷脫產,家屬求償1400萬判決出爐。(中時資料庫)

華山分屍案震經社會兇手陳伯謙二審遭判無期徒刑,全案目前在高等法院更一審審理中。死者家屬另提刑事附帶民事訴訟求償約1400萬元,臺北地院民事庭審結,今(11)判陳伯謙要賠死者父親659萬7561元、死者母親741萬8813元,總共1401萬6374元,可上訴。

臺北地院審理華山分屍案民事求償訴訟,今判兇手陳伯謙要賠死者父母共1401萬餘元,圖爲北院行政庭長黃珮禎說明判決理由。(黃捷攝)

射箭教練陳伯謙在華山草原上搭建「野居草堂」,推廣傳統弓道技藝,被害高姓女子2018年5月31日下午到草堂飲酒聊天,翌日凌晨酒醉昏睡,陳男趁機性侵併勒斃她,將屍體藏放草堂內的塑膠箱,6月3日深夜再分屍,4日清晨運至陽明山區棄置,另將左乳、外陰部分製成標本收藏。

死者家屬領取100萬元犯罪被害人補償金後,提告向陳伯謙求償喪葬費扶養費精神慰撫金等共1400萬元。北院民庭開庭辯論時,陳的律師林陟爾表示,附帶民事屬於獨立訴訟,承審法官調查相關證據,做出獨立見解,可不受刑事判決見解拘束;本案除了陳男自白,沒有其他直接證據證明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