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盛頓郵報/美國頭一遭 女子因「終止懷孕」判刑20年

裴塔因爲「明知或故意」終止懷孕, 因此觸法。(圖/翻攝自網路)

國際中心綜合報導

印第安那州女子裴塔(Purvi Patel)因爲「殺嬰罪」(feticide laws)罪名成立,週一遭印州聖約瑟郡(St. Joseph County)法院判刑20年。

兩年前,裴塔把一個死嬰丟棄在米沙沃卡市(Mishawaka)一個垃圾桶裡。之後,當裴塔出現在聖約瑟區域醫療中心(St. Joseph Regional Medical Center)的婦產科病房時,身上染血及凸出的臍帶,讓麥奎大夫(Kelly McGuire)馬上知道事情不對勁。

一旦發現有虐嬰案,麥奎有責任警方舉報。裴塔告訴醫生說,她在一家購物中心流產了,然後把流產胎兒丟到附近的垃圾桶裡。

麥圭爾跟着警車去到現場檢視胎兒,證明嬰兒已死亡。儘管裴塔自稱是流產,但她被發現有使用非法墮胎藥。因此裴塔爾被控「疏忽照顧子女罪」,以及後來的「殺嬰罪」。

上述判決讓裴塔成爲全美第一個因「終止懷孕」涉及「殺嬰罪」 而被起訴、定罪及坐牢的女子。印第安那州郡法院說,裴塔是因爲「明知或故意」終止懷孕,因此觸法。

「全美懷孕婦權益促進會」(National Advocates for Pregnant Women)執行董事派特洛(Lynn M. Paltrow) 說,儘管美國超過35州有「殺嬰法」(feticide laws),但用意是用來阻嚇/懲 處那些想傷害別人.胎兒的人,而非墮胎的孕婦本身。印州這起判決根本是濫用了「殺嬰法」。

派特洛說:「這起把自行終止懷孕的女子定罪的首例判決讓人震駭。很多人或許樂於看到再也沒有人墮胎,但絕大數人還是不希望有女子因爲墮胎而被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