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漾》進軍大陸 文化部:保證收益、非圖利中資

政治中心臺北報導

針對週刊報導質疑由文化部文創一號共同投資電影花漾》,遭大陸方購買花漾版權,疑有圖利中資之嫌;文化部2日迴應表示,該片以「包底分紅」方式進軍大陸市場,保證臺灣收益,絕無圖利中資。

▼電影《花漾》星光首映會劇中演員意涵言承旭陳妍希。(圖/南方島電影提供)

文化部指出,電影《花漾》與大陸方「包底分紅」的「保證票房合約,是採取了確保臺灣方收益的最佳選擇,因爲大陸方購買花漾版權,保證臺灣方可穩拿人民幣900萬元的回收,相當於近4500萬元新臺幣的收益,已經是近年來兩岸合作拍片以「包底分紅」方式,臺灣方回收金額極高的紀錄

此外,由於大陸方也必須投入資金人力成本辦理電影在大陸上映的行政手續,負擔電影在大陸市場的拷貝、發行、通路行銷宣傳等所有支出費用。而當大陸市場票房超過人民幣5500萬元以上時,臺灣的南方島公司還可以參與分紅,文化部亦可以股東身分參與利潤分配。

至於中國大陸市場以外所有收入,大陸方皆無權分享利潤,完全歸南方島公司所有,文化部強調,種種條件看來,似乎對臺灣方是極爲優惠的條件。

聲明中也強調,文化部投資具有潛力的電影公司,拍攝的電影以臺灣製作團隊班底,製作出氣勢磅礡的古裝電影行銷海內外,此次談成大陸方的高價「包底」進軍大陸市場,是極爲優惠的條件,報導所稱「圖利中資」,完全與事實不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