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署調整空品標準 PM10加嚴、西半部空污嚴重PM2.5不調整

環保署空品標準出爐,懸浮微粒二氧化硫二氧化氮、鉛空品標準加嚴,細懸浮微粒標準不變,新標準訂於今年實施。(圖/記者周書羽攝)

記者崔至雲臺北報導

爲了配合《空污法》修正,環保署今(11日)指出,將規劃懸浮微粒(PM10)、二氧化硫(SO2)、二氧化氮(NO2)等都嚴加管理,但對於保團體關注的細懸浮微粒pm2.5標準則沒有改變,對此,空保處副處長謝炳輝指出,目前臺灣還有許多地方無法達到現行標準,例如西半部地區仍需繼續努力。

平均值標準由125µg/m3加嚴爲100µg/m3、年平均值由原本65µg/m3加嚴爲50µg/m3;二氧化硫(SO2)小時平均值標準由0.25ppm加嚴爲0.075ppm、年平均值標準由0.030加嚴至0.020ppm;二氧化氮(NO2)小時平均值標準由0.25 ppm加嚴爲0.1 ppm、年平均值標準由0.050ppm加嚴至0.030ppm;鉛(Pb)空品標準改爲三個月移動平均值0.15µg/m3。

謝炳輝指出,臺灣空氣品質標準現行爲101年5月14日修正,將PM2.5年平均值及24小時值納入,以強化對於PM2.5之管制,爲促使空氣品質更進一步改善,規劃將懸浮微粒日平均值標準由原本125µg/m3加嚴爲100µg/m3、年平均值由原本65µg/m3加嚴爲50µg/m3;二氧化硫小時平均值標準由0.25ppm加嚴爲0.075ppm、年平均值標準由0.030加嚴至0.020ppm;二氧化氮小時平均值標準由0.25 ppm加嚴爲0.1 ppm、年平均值標準由0.050ppm加嚴至0.030ppm;鉛(Pb)空品標準改爲三個月移動平均值0.15µg/m3。

▲環保署空保處副處長謝炳輝說明此次修正部分。(圖/記者崔至雲攝) 但對於這次修正的草案並未加嚴PM2.5標準值,謝炳輝表示,世界衛生組織雖於西元2005年提出細懸浮微粒PM2.5空氣品質準則値24小時值25微克/立方公尺(μg/m3)、年平均值10μg/m3,作爲空氣品質改善目標,但許多國家也無法達成。他舉例美國雖然在2012年時將pm2.5的標準下修到12µg/m³,但仍有許多州無法達標,而目前臺灣年平均值爲17.5µg/m³,雖然部分地區能夠達到標準,但西半部地區由於氣候風向問題,仍無法達標,未來會要求各縣市政府提出空污改善計劃書,希望4年後能達到現行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