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湖於民」 宜蘭水利會強制收回大湖風景區

▲▼宜蘭縣員山鄉大湖風景遊樂區自行拆除湖面相關遊樂設施,遊樂區董事長正光(下圖左1)也配合宜蘭地方法院人員強制收回。(圖/記者遊芳男攝,下同)

記者遊芳男/宜蘭報導

宜蘭著名景點的員山鄉大湖風景遊樂區,宜蘭農田水利會長期租給大湖育樂公司經營,但水利會基於「還湖於民立場,2013年要收回,遊樂區董事長陳正光陳正光不服,雙方纏訟5年多,最終水利會勝訴並在21日下午由法院人員強制執行收回程序;宜蘭水利會長南山說,大湖將委託縣府管理發展縣管風景區

宜蘭景點之一的員山鄉大湖風景區,湖域面積約10公頃,水深1至5公尺,1997年在縣政府輔導下開始開發,由大湖育樂公司向農田水利會承租湖域,經營大湖風景遊樂區,有餐廳也有划船設施,供遊客休憩,但入園要200元門票,每年租金業者須繳給水利會約50萬元。

2012年,水利會基於還湖於民的立場,通知業者在2013年8月合約到期後不續租,業者拒絕將湖域歸還,雙方纏訟至2017年,最高法院判水利會勝訴定讞,並於21日在法院人員的陪同下,水利會至大湖清點財產,強制收回,遊樂區董事長陳正光並在先前自行請來吊車,拆除湖域相關遊樂設施。

陳正光指出,大湖遊樂區他投資了2億多元,但水利會當時說收回就收回,片面終止契約,要配合縣府將大湖劃爲保護區,不讓他繼續經營,他當然不服這種鴨霸的行爲,還好內政部後來撤銷,不能設保護區。

陳正光說,政黨輪替後,水利會說要將大湖轉給縣府繼續經營風景區,他願意支持,因爲繼續做風景區才能帶動地方發展,所以今天他自己請來吊車與機具拆除湖面設施。

許南山指出,大湖收回後,將循礁溪龍潭湖模式交由宜縣府成立縣管風景區,民衆可以自由進出觀光,不用收門票,達到「還湖於民」的目標,大湖有清澈涌泉,只要結合生態教育,具有觀光發展潛力,絕對能夠成爲宜蘭新興熱門景點,並帶動地方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