歡歡逝後2年「離婚協議」才曝光 翻盤前夫張孝正沒外遇

記者林思妤臺北報導

藝人歡歡(于佳卉)逝世2年半,名嘴嫦鈺節目中轉述報導,提及歡歡的導演前夫張孝正疑似外遇、未盡撫養義務,被男方告上法院求償150萬元。法院去年1月初判決張孝正敗訴。不過,粘嫦鈺和張孝正委任律師19日共同召開記者會,表示民國99年歡歡曾和張孝正簽署一份「離婚增補協議」,歡歡曾親自證實,節目上全是效果,所言非真。

▲粘嫦鈺和張孝正委任律師召開共同記者會。(圖/記者李毓康攝)

▲歡歡逝世兩年半。(圖/翻攝網路

歡歡(于佳卉)在2014年6月在家中自殺,她過去曾在節目中聊起婚姻直指和導演張孝正結婚3個月後就發現對方外遇,10年間總共抓到8次。她輕生後,粘嫦鈺在節目上引用相關報導,提及張孝正疑似外遇、未盡撫養義務,被男方質疑「言論事實不相符」,遭提告求償150萬元和登報道歉。

不過粘嫦鈺和導演張孝正委任律師19日召開記者會,張孝正仁大陸拍戲,錄VCR直指節目指控不實,「不實報導污衊我外遇,沒有撫養小孩,我跟大家報告,離婚後每個月付12萬,包括買房貸款,給岳母生活費用。」兩人曾簽過離婚增補協議,提供庭上作證,但如今記者會上念在過去夫妻情份,不便公開。

▲人在大陸的張孝正錄VCR。(圖/記者李毓康攝)

一審勝訴,但粘嫦鈺說,從過去採訪到後來變成朋友,曾聽過歡歡有沉重經濟壓力,需要他幫忙介紹工作。但看到兩人的離婚增補協議曝光相當驚訝,「歡歡在節目上說的,跟那份聲明是不一致,也深深感受到張導演對歡歡小姐的愛,所以把事實說明出來,希望可以讓張先生名譽得到回覆。」

粘嫦鈺說,歡歡和第一任前夫張孝正生的女兒到庭上作證,「那麼小孩要來做證,心裡非常非常痛。」女兒講一句:「媽媽私下跟她說,可以多聊一些新的事,再也不要講以前的事。」表示隨着聲明書的公開,「裡面寫道,我在媒體上所言非真,向張孝正道歉」,可以代表歡歡親自認可道歉。而目前二審進行中,法院要求兩人公開進行和解。

▲粘嫦鈺雖勝訴,但表示想把真相公佈。(圖/記者李毓康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