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團批農地違章工廠納管全是假 《工輔法》應重新修法

今年5月7日經濟部公佈《工輔法》子法草案《特定目的事業用地審查辦法》,該辦法預告期將於6月7日結束,一旦公告通過上路,既有農地違章工廠在取得「特定工廠登記」後即可進入永久就地合法的申請程序環團批,就地合法卻不拆不遷,不僅違背《工輔法》立法目的,轉特目後會先造成一波轉賣炒作,污染的解決也遙遙無期。(本報系資料照)

2019年《工廠管理輔導法》修法通過,然而新增建即報即拆、遷廠輔導都沒做到,今年5月7日經濟部公佈《工輔法》子法草案《特定目的事業用地審查辦法》,該辦法預告期將於6月7日結束,一旦公告通過上路,既有農地違章工廠在取得「特定工廠登記」後即可進入永久就地合法的申請程序,環團批,就地合法卻不拆不遷,不僅違背《工輔法》立法目的,轉特目後會先造成一波轉賣炒作,污染的解決也遙遙無期。

地球公民基金會消防員工作權益促進會、環境法律協會綠色公民行動聯盟今日召開線上「反對農地違章永久就地合法、拒絕工廠特目土地交易重修工輔惡法記者會

環境法律人協會空間政策專員黃子芸表示,2019年經濟部修法期間指出,《工輔法》是爲了「全面納管,不是就地合法」,但是《特目辦法》導致全面納管等同永久就地合法,就地合法的基本前提應是符合國土規劃的計劃引導精神,讓「對的事情發生在對的地方」,而非放任不適宜使用永久性的存在,《特目辦法》草案公告應暫緩,更應重啓《工輔法》修法。

綠色公民行動聯盟研究員陳震遠指出,2010年起,有7331間臨時工廠登記被納管,其中1171間被環保機關認定爲列管污染源,2010年到2020年,這1171間工廠共遭裁罰545次環境違規總金額高達5600萬元;然而在現行《工輔法》下,即使工廠出現情節重大的違規,都還是能被輕輕放過,甚至還可以就地合法,政府口中的納管根本只是「納而不管」。

地球公民基金會山林國土組專員吳沅諭表示,2019年《工輔法》修法,讓農地違章工廠可以永久存在,而《特目辦法》的公告,代表國土破碎的噩夢準備成真;過去經濟部推估有3.8萬家農地違章工廠,目前9000多家取得特登,而這些取得特登的工廠將可以就地合法化、一旦交易就會造成農地炒作,導致農民租不起農地、農地流失、威脅臺灣糧食安全,長久下來宛如未爆彈的工廠,更造成鄰近聚落生活、居住安全上的危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