患者「重複領藥」需自費! 元旦起增列至60類、6500項

患者「重複領藥」需自費!元旦起增列至60類、6500項。(圖/ETtoday資料照)

記者嚴雲岑臺北報導

健保署明年1月起將「門診特定藥品重複用藥藥費管理方案」由現有的12大類擴大至60大類,納入7成門診藥品,最高的3類爲腫瘤製劑用藥14%、血壓藥9%及降血脂藥8%,呼籲醫療院所在開立處方前,應先雲端藥例檢視病人過去病史及用藥資訊,若無合理原因將核刪重複開藥申報民衆也需自費領藥。

明(108)年1月起,健保署將鎖定各級西醫醫療院所開立60大類藥品、6500項,當病人跨院或同院就醫卻出現重複開給同成分劑型之藥品,並符合該方案所認定的重複用藥情形,即予核扣該筆藥費,一年約可幫健保省下2億8千萬元。

健保署科長張如薰提到,根據107年第1季資料推估,60大類藥品重複用藥約18萬餘人、重複藥費約7千萬點,以藥品種類而言,前5名依次爲抗病毒藥物(850萬點,12%)、降血糖藥物(636萬點,9%)、降血壓藥物(629萬點,8%)、降血脂藥物(489萬點,7%)及抗血栓藥物(449萬點,6%)。

▲重複用藥人數以將血壓藥最多。(圖/示意圖達志影像

重複用藥人數前五名的藥品種類依次爲降血壓藥物(約4萬5千餘人,25%)、安眠鎮靜藥物(約3萬餘人,16%)、抗血栓藥品(約2萬2千人,12%)、降血脂藥物(約1萬9千人,10%)及降血糖藥物(約1萬8千餘人,10%)。

張如薰表示,爲積極管理重複用藥,健保署已於9月起提供「健保醫療資訊雲端查詢系統跨院重複開立醫囑主動提示功能(API)」,即時回饋病人餘藥資訊,民衆就醫時也可主動提醒醫師藥師幫忙查詢自己的用藥情形,亦可透過健保署建置之健康存摺,查詢自身就醫及用藥歷程,做好自我健康管理,以避免重複用藥或藥物不良反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