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國昌提「一例一假」 週末上班有補假、加倍薪資

時代力量立委黃國昌。(資料照/記者季相儒攝)

記者徐政璿/臺北報導

政府力推的「一例一休」、「砍7天假」《勞基法修正案引發極大爭議,經朝野協商後,本週重新審查。有別於之前力推「兩例假」,時代力量立委黃國昌17日在衛環委員會提出「一例一假」的新構想,即不論週六或週日加班,都可獲得加倍工資和一天補假。

依據現行《勞基法》規定,例假日僅有在天災突發事件情況,纔可要求勞工上班,而且例假出勤除須加發一倍工資,還要另外再給一天補假。休息日僅須徵得勞工同意就可要求上班,不須另給補假,僱主要多給加班費

「一例一假」的設計,即在「兩例假」和「一例一休」之間取得平衡;不過,對於忽然竄出的新構想,郭芳煜評估,可能會和《勞基法》第37條的休假日定義混淆,他們會進一步研究,修法參考方向

勞動部提出的「一例一休」,勞工若與資方協商同意,可於休息日出勤,出勤2小時內,工資按平日每小時的工資額,再加給1.33倍,2小時以上,則按每小時工資額,另再加給1.66倍,但未有補假。至於時代力量新提出的「一例一假」,勞工可於休假日出勤,且工資加倍,並給予補休一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