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健豪指中市電動車格98%被佔用 拿開交通錐就能停

議員黃健豪質詢說,中市電動設備妥善率僅30%,遭佔用率高達98%。(陳世宗攝)

臺中市議員黃健豪28日公佈一份臺灣特斯拉車主俱樂部,針對臺中市公有電動車格使用情形的內部問卷,指市府電動車的充電設備妥善率僅30%,且98%車主都有遇到充電車格遭佔用的情況。市府交通局長葉昭甫說,將要求停管處從後臺數據觀察使用情形,盤點各處充電柱現況,將會盡快處理。

黃健豪質詢指出,臺中市2014年通過低碳城市自治條例,鼓勵市民使用電動汽機車,也規定公有停車場應設有一定比例的電動車格和停車位,目前有153個停車格設充電柱,加上市府免收節能車輛停車費政策,可見市府有心要推動相關政策;但從使用者實際體驗來看,政策似乎只做半套。

黃健豪表示,目前有相關法令,卻沒有實際執行,被佔用的情況比例非常高,只是用交通錐標示電動車停車格;要停車的人把交通錐移走就好,反正也沒有罰則。多數公有停車格的電動車停車格,甚至連交通錐都沒放。

葉昭甫說,目前充電柱可從後臺數據看出是否成功充電,他會要求會盤點停管處馬上盤點,該修的馬上修,儘快處理也會滾動檢討。

黃健豪強調,充電柱不是隻專屬特定廠牌,是各廠牌電動車通用規格,市府要鼓勵民衆開電動車,最基本的就是把這些充電柱的設備維護好,市民才能真正受惠。佔用電動車位的狀況,不管罰款、提高佔用車輛的停車費或其他方式交通局應提出一個實際有效的管理方式,而不是任由電動車格被一直被佔用,低碳城市變成口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