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琪「18分身」從小騙到大…涉詐1.26億遭扣7千萬身家 求交保金額超傻眼

黃琪(深藍衣)涉詐1.26億遭起訴,於26日開庭坦言已將男友看做未婚夫,表明不會逃亡請求交保。(圖/記者林敬旻攝)

記者羅志華臺北報導

黃琪(本名黃照岡)涉嫌詐騙林姓男友的劉姓母親1.26億元,檢方25日依詐欺罪起訴後,北院26日開移審庭,黃琪表示,他只是幫忙劉女處理遺產投資房地產、幫忙找律師打官司,不明白爲何劉女會告他詐欺,更稱自己「這種條件,還有人(林男)願意愛我,我要是逃了,就甚麼都沒了」。

黃琪今日於庭上,詳細說明與劉女往來的經過,稱劉女因父親的遺產在美國日本被查稅,所以將錢交給他保管,期間他們金錢的往來相當複雜,包含他介紹律師替劉女與建設公司打官司、投資房地產,從劉女那得來的錢,他全都用在既定的目標上,林男所積欠的網路費、甚至痛毆他所產生醫藥費,他也如數向劉女請款。

黃琪表示,即使他與林男「該發生都發生了」,但因對方獨子,母親劉女希望兒子能與女性來往,他起初也只好男扮女裝與劉女接觸,並不是爲了詐欺才假冒身分,沒想到劉女竟找他處理遺產,他認爲劉女只是想找個人風險,好讓遺產能躲過查稅。

且有時劉女投資房地產,錢只出了部分,卻讓他揹了一大堆貸款,這些他爲愛都扛下來了,不料竟遭劉女提告詐欺,他認爲劉女就像在他脖子上,套了個「黃金做的枷鎖」,而他卻連個邊都啃不到。

由於黃琪於另案中,一度遭質疑「裝病躲避審判」,他今日提出被林男打到全身瘀青的照片,痛訴這1、2年與劉女母子往來,身心受到極大創傷,但他從沒想逃避審判,並指若他真如檢方起訴手掌大筆資產,要是想逃早就離開臺灣了,而他因爲愛,根本沒想過要逃,「或許林男有時不是那麼好,但我已認他做未婚夫」、「我這樣的條件,有1人(林男)不顧我是男是女,包容我的一切,若我逃了,就甚麼都沒了」。

至於檢方質疑,黃琪在押時,以向法院聲請提審住院的林男,企圖以此影響劉女證詞,黃琪表示,當他得知林男因精神問題送醫時,他明白林男只要有人陪着就不會失控,他只是想藉法院審理釐清林男是不是基於自由意志接受治療。

黃琪感嘆以自己的經歷,或許連在路邊口香糖,都會被認爲在詐欺,「或許我活着,對大家來說就是一種罪過」、「也許在很多人眼裡,我不配做人」,請求以1、2百萬交保;但檢方先前查扣黃琪可動用存款、不動產,價值近7千萬,黃琪於庭上僅提出1、2百萬保證金,是否真到山窮水盡、還是有所保留不得而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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