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琪再延押2月 獄中過年

「騙扁小子黃琪涉詐欺案遭收押,日前提出300萬元保證金求交保,但法官不準。圖爲黃琪(坐輪椅者)2018年坐輪椅出庭照片。(資料照片,中央社記者王揚宇攝)

「騙扁小子」黃琪被控佯裝名人關說臺大醫院病房詐騙口罩,甚至佯裝國泰千金男友母親1.26億元被收押迄今。黃琪及母親日前聲請交保,黃琪更提出以300萬元保證金換自由身,保證不會逃亡、行騙。但法官以他假冒名人行騙前科累累,駁回聲請,並裁定自26日起再延押2月,黃鬚看守所過年。

現年28歲,本名黃照岡的黃琪,17歲時以塔羅牌騙倒前總統陳水扁而聞名,之後假裝頂新小開盜刷黑卡入獄,但出獄後仍一再假冒名人行騙。

檢方指控,黃琪涉嫌自2017年起假冒藝人張清芳投資界聞人宋學仁以及臺大校長楊泮池等人名義,騙取臺大轉院掛號便利。黃去年假冒香港富商李嘉誠秘書,欲詐取口罩等大批防疫物資未遂,還假冒國泰集團千金,向男友母親詐騙約1.26億元。北檢於去年8月起訴黃,黃被臺北地院羈押迄今。

黃琪及母親日前向北院聲請交保,黃認爲他長相、外貌犯罪手法均遭媒體廣泛報導,已難再行騙,且親屬均居住在國內,又無旅居國外經驗,逃亡的可能性低,若對他限制出境、出海以及定期報到,能確保不逃亡、行騙,甚至願意提出300萬元保證金作擔保。另黃母則宣稱她爲兒子置辦房屋,需兒子扶養,兒子無逃亡可能。

不過,合議庭認爲,黃琪涉犯詐欺、個資法商業會計法公司法、洗錢等罪嫌重大,且檢方認爲黃詐騙金額逾1億元,黃提300萬元保證金不符比例,加上黃有多次詐欺取財既遂前科,並坦承有將部分款項存放於國外,認定黃有逃亡、反覆實施同一犯罪之虞,駁回黃及母親所提之交保聲請,裁定再延押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