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家發現信用卡不見了 竟是男友盜刷還跟別人上摩鐵

男友偷走信用卡還盜刷上摩鐵,心碎提告。(圖/達志示意圖

社會中心基隆報導

一名臺中柯姓女子前年熱戀住在基隆的吳姓男網友,並讓對方家裡借宿遊玩,沒想到幾天後發現信用卡不翼而飛,向銀行聲請止付時,竟發現卡片被男友拿去住摩鐵、買雙人餐券、甚至加入交友網站會員,氣得她提告竊盜僞造文書等罪,讓惡男被判1年2月,得易科罰金42萬元,可上訴。

據判決書,柯女指控,她在102年3月間透過交友軟體認識了吳男,並與其交往,同月月底對方就下臺中找她,雖然過程相當開心,但後來男友便說手頭緊想要借錢,希望她能到自動櫃員機「預借現金」,因此先到富邦銀行借了7萬5000元,後來又到國泰世華銀行借了3萬6000元,希望幫心愛的男友度過難關。

雖然吳男拿到超過10萬元,但他仍不滿足,還跟女友撒嬌「寶貝,信用卡借我刷」,但遭到拒絕,他竟趁女友隔天去上班時,偷走對方的信用卡,隨即北上並與柯女斷絕聯繫,後來就把信用卡用來支付汽車旅館住宿費、購買交友網站白金會員、高級雙人下午茶套券電腦用品等等。

柯女工作回家後,本來滿心期待一開門就能見到男友,沒想到不僅人不在家,還連絡不上,讓她相當沮喪,隔天又發現信用卡不見了,打給銀行才知道已被盜刷1萬4042元,而且嫌犯就是她的男友。

吳男到案後,坦承有刷卡,但辯稱是柯女同意借他的,是因爲沒有回前纔會挨告,也拒絕說明跟誰上摩鐵。基隆地院法官認爲,2人是男女朋友,而柯女也沒有陷害吳男的理由,如果是女方挾怨報復,爲何還預借現金幫他度過難關,認定男方說法屬脫罪之詞,而且吳男有多項竊盜、詐欺前科,並於事後完全沒有道歉,也無意切談和解,態度惡劣,因此依法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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