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擊抹黑 丁守中:18歲投票我4年前就在推

丁守中表示自己4年前就在推18歲投票。(圖/翻攝自丁守中臉書

政治中心綜合報導

臺北市第一選區立委選舉政見發表會引發會外賽,唯一一位在政見發表會中抨擊對手的民進黨候選人吳思瑤,在昨日政見發表會上指稱尋求連任的現任立委丁守中反對18歲投票,而丁守中今天則在官方粉絲團「丁守中粉絲團」上發文抨擊,有政績的靠口碑、沒政績的才靠抹黑,並舉出實證,早在四五年前,丁守中就在立法院推動將投票年齡下修爲18歲,甚至還爲此發動朝野立委連署,聲請大法官釋憲

丁守中指出,他很早就注意到全世界192國家中,絕大多數國家的公民權年齡爲18歲。而在我國,18歲可以結婚、可以組織工會、要服兵役、要負刑法上完全責任、也可以應考試公職,但卻沒有投票權,相當奇怪,所以丁守中早在擔任國民黨組發會主委時,就已開放黨員「滿十八歲」即可行使黨內選舉權,同時也開放海外黨員可以通訊投票。

丁守中表示,爲使我國國民之公民權年齡能體現世界潮流,讓年輕人訴求得被政治決策者重視,俾使各政黨領袖民選公職行政首長、各級民意代表更重視青年議題,丁守中除早在四年前,即民國101年5月4日提出「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的修正案,隨後又在民國102年5月24日提出「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的修正案、要求降低投票年齡至18歲外,更在前年10月結合朝野52位立法委員,提出「憲法並未當然限制年滿十八歲國民普世價值之選舉權」釋憲聲請文,於103年10月21日親自前往司法院遞送聲請文,並拜會院長賴浩敏爭取支持。

真的是有政績的靠口碑,沒政績的靠抹黑。又來了,對手在公辦政見會上對丁守中做出昧於事實的發言,丁守中就讓事實真相說話!丁守中很早就注意到全世界192國家中,絕大多數國家的公民權年齡爲18歲。而在我國,18歲可以結婚、可以組織工會、要服兵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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