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臺55新政!兩岸律師事務所聯營?簡榮宗:難啊

上海市臺辦公佈最新55項惠臺政策,針對兩岸律師事務所聯營?知名律師簡榮宗:難施行!。(圖/記者周怡德攝)

記者周怡德/臺北上海連線報導

上海頒佈的惠臺55項政策,允許臺灣律師事務所跟大陸事務所聯營,對此,擅長處理兩岸民事訴訟與仲裁,瀛睿律師事務所創始合夥人簡榮宗表示,以他過去的經驗來看,中央政策雖然出來了,但地方細節沒有出來,因此兩岸事務所要聯營,施行起來有困難,另一方面大陸雖開放臺灣人參加司法考試,但受限臺灣律師只能服務檯商,市場受到許多侷限,未來要合作業務上的分配將會是一大問題

首先,簡榮宗肯定開放兩岸事務所聯營,方向是對的,他認爲作爲律師本就可以協助兩岸商業上的合作,或者糾紛處理。既然兩岸的商務往來頻繁,開放兩岸事務所聯營是好的方向,也可以更瞭解彼此跟法律制度

而在聯營之前,比較兩岸律師「薪」情真是大不同,他舉例臺灣的「受僱律師」與大陸的「受薪律師」名稱不一樣且接案模式也不同,大陸的律師普遍在實習期滿後自行去開律師事務所,或者將律師執照「掛靠」在律師事務所內,但無論如何大陸的律師普遍收入,比起臺灣律師多出許多。

簡榮宗舉例,大陸律師年收入達千萬人民幣的不是不可能,百萬年薪的更是普遍常見, 原因出在他們平時接觸各式各樣的外商,普遍收費都比臺灣律師來得高。而大陸早在2008年已開放給臺灣人司法考試,臺灣律師通過大陸司法考試的目前至少有上百人,他們現在都具有大陸律師的資格

實際上執業範圍卻有限制,最初成爲大陸律師的臺灣人只能處理臺灣婚姻家事,之後放寬民事訴訟,但是要打刑事訴訟的官司就沒辦法

簡榮宗還指出,幾年前在福州廈門已開放臺灣律師設立辦事處,但在當地不能接業務,只能做研究考察,之後司法部頒佈政令,可以成立兩岸聯名事務所,然而簡榮宗舉出自己的經歷,他曾經在廣東深圳,找尋大陸合作方成立聯名事務所,卻發現廣東省地方政策細節還沒有出來,因此無從申請,最後中央政策宣示成分反而大於實質意義

再加上臺灣律師目前在大陸仍受限幫忙臺商處理糾紛打官司,因爲大陸企業一般來說不會找上臺灣律師處理,加上大陸律師本身已經更多了,市場競爭大,對於兩岸律師要合作執業,似乎還有好長一段路要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