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化私人閒置土地 花縣擬獎助停車場

縣府訂定民間設置臨時路外停車場獎助辦法活化閒置土地,讓市區增加停車空間。(王志偉攝)

連續假日,花蓮市區停車需求量大,縣府鼓勵私人土地設置停車空間並享有補助,預料疫情過後,花蓮旅遊業將逐步復甦。(王志偉攝)

花蓮假日觀光客明顯增多,縣府鼓勵大衆運輸,但是駕車旅遊仍居多,車位需求也大增,利用疫情期間,花縣府擬定「花蓮縣民間設置臨時路外停車場獎助辦法」,並經縣務會議通過,將提送花蓮縣議會備查,最少達10個車位,最高獎助可達60萬元,期望藉此活化私人閒置土地、增加臨時路外停車場,緩解停車不易的問題

縣府建設處表示,花蓮市中心區域停車需求較大,尤其是假日及連續假期,更是一位難求,且公有土地不易覓得,加上受限於既有市區道路條件無法大量增設路邊停車格,希望藉此獎勵政策吸引民間力量,增加停車空間。

花蓮縣政府於春節連假前擴增公車路網,不斷推出不同行銷活動鼓勵民衆搭乘大衆運輸,並在公有地增加了尚志橋東側、商校街等5處位於花蓮市區內收費停車場,總共674個停車格位。預料疫情過後,旅遊業復甦,因此縣府利用這段期間研擬相關停車獎勵辦法。

縣府建設處副處長志豪表示,花蓮縣都市計劃範圍私有土地所有權人、承租人地上權人,利用空地新設置臨時路外停車場,依停車場法及利用空地申請設置臨時路外停車場辦法,可向縣府申請核發停車場登記證者,且最少10個以上小型車停車位,收費標準須符合花蓮縣公有收費停車場管理自治條例相關規定,每一小型車格獎助3000元,最高獎助60萬元。

不過縣府提醒,覈准後二年內依規定未開放供公衆停車使用、未依覈准費率收費、未經覈定減少停車位、變更使用、停止營業等任一事實,經縣府要求限期改善仍未改善者,縣府得取消獎勵並追繳獎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