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砲演練影響臺東漁民生計 明年演練期程將調整

民進黨立委劉櫂豪今(2日)於立法院邀集國防部、漁業署及中科院舉行「火砲演練影響漁民海上作業協調會」。(劉櫂豪國會辦公室提供)

民進黨立委劉櫂豪今(2日)於立法院邀集國防部、漁業署及中科院舉行「火砲演練影響漁民海上作業協調會」,討論各漁會及漁民意見。劉櫂豪強調,火砲試射或國防軍演也應參考地方意見。國防部允諾,從明年度起軍演會安排在6月底至7月份,避開4至6月漁汛期。

劉櫂豪表示,國防部及中科院因國防需要,必須在臺灣東南海域進行軍演或火砲試射,此爲國防安全的必要,但火砲試射或國防軍演也應參考地方意見,在國防安全前提下,規畫對漁民影響最少的管制期間,降低對漁民衝擊。

他說,國人配合國防軍演而因軍演的噪音、震動等造成的權益受損,國防部有編列睦鄰經費來做一定的補償,但是東南海域是臺東區漁會、新港區漁會、綠島漁會等漁民重要的作業場域,因配合軍演造成無法出海的權益損失,也應納入睦鄰的規畫範疇。

劉櫂豪要求,國防部應參考漁業署及漁會的意見重新研議睦鄰經費的執行要點,期能實際幫助受影響的漁民,來改善漁民的作業環境。

國防部說明,已經將臺東各漁會的意見納入,將於明年度起軍演規畫安排於6月底至7月,至於中科院的火砲試射,因爲需配合研發期程規畫,將盡量減少4至6月的試射規畫,管制的範圍跟期間也會以最精簡的時段辦理。

另外國防部與中科院也與新港區漁會完成即時通報機制,日後將依此機制通報臺東的三個漁會,在管制日期前2日先做一次確認,管制日當天再確認一次,以讓漁民能第一時間瞭解管制執行情形。至於計劃射擊期程臨時取消部分,國防部與中科院將與漁會建立即時通報機制,最後針對睦鄰經費覈撥規定,國防部會參酌漁業署意見詳加研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