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燒車內有5瓶裝汽油爆疑點 消基會列8點籲政府加強審驗

遼寧客團火燒車釀26死慘劇。(圖/記者李毓康攝)

記者曾婉婷綜合報導

陸客團火燒車案被爆出駕駛艙下層行李廂,竟有5個塑膠容器都有汽油反應,讓全案疑點重重。對此,消基會針對此事件,提出質疑並列舉8點呼籲政府加強審驗

消基會表示,陸客團遊覽車火燒車事件,雖調查結果尚末完全確定,但「安全門私設暗鎖」與「使用額外電器用品超載」的問題已浮上臺面,更讓國內遊客籠罩在「我坐的這臺遊覽車到底安不安全」的恐懼中。因此在真相出爐前,消基會就現有跡證,慎重地提出幾點呼籲:

1.國內的遊覽車與大客車大多數皆是進口零件,並自打造車體的「拼裝車」,原裝進口車輛相當稀少,呼籲政府在法規稅制等方面創造誘因,鼓勵業者購買品質性能安全性較佳的車輛,確保國人旅遊運輸安全。

2.針對安全門暗鎖與電線承載過量的問題,應立即列入監理單位定期審驗與隨機稽查項目中,同時也應全面檢視國內外的遊覽車事故主因,並檢討國內監理項目是否完整,制訂通盤政策。

3.交通部已明示不允許業者在安全門加裝暗鎖,則應修法針對業者加裝暗鎖的行爲增訂罰則,否則依現況若查驗時發現加裝暗鎖也無法可罰。

4.公路總局表示已在研議一套取代安全門加裝暗鎖的防盜方案,對此消基會呼籲應善用現代科技並參考國外經驗,加速此一替代方案的研發。

5.政府應帶頭推廣並鼓勵業者安排遊覽車司機,與導遊定期接受安全逃生訓練,藉由實際演練模擬各種意外的危機處理。

6.遊覽車於發車前需播放安全宣導影片,並製作安全小卡放置於每個座位,使旅客方便了解安全門、擊破器、滅火器等逃生設備的位置及使用方式

7.遊覽車司機與導遊應於每次發車前,應仔細確認安全門、指示燈,和擊破器、滅火器等逃生設備,是否正常運作與配置妥當。

8.遊覽車內禁止放置打火機、瓦斯填充罐、香水噴霧罐等危險物品。若發現車內插電設備或隨身電子器材於座位充電座充電時發生異狀,應立刻切斷電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