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FRS 17五年後上路 壽險業負債更透明

▲爲讓國內保險業能順利接軌IFRS17,金管會情況給予3年緩衝期。(圖/記者戴瑞瑤攝)

記者戴瑞瑤/臺北報導

保險合約準則(IFRS17)將於2021年1月上路,雖有助於保險公司財報揭露更多細目,但其採用與保險負債相關的現時市場資訊,讓保單利差損完全呈現在財報中,保險公司資產負債表損益表將有劇烈波動。金管會表示,會視情況給予3年的緩衝期,也已要求各家保險公司開始爲接軌IFRS17做準備。

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IASB)在5月中發佈「保險合約準則-IFRS17」最終版,預告於2021年1月1日國際上路。IFRS17主要有3項重點:讓保險會計準則一致、損益表的損益來源更透明、採用與保險負債相關的現時市場資訊。

其中,臺灣現行的保險會計,是以保單發行時預定的假設,計算保險合約負債準備;但IFRS17要求未來現金流量、折現率及風險調整,都需反映現時。而客戶所繳保費收入將不出現在損益表,由保險合約收入取代,保險公司如何運用保險合約收入,需明列投資收益預期淨現金流出等。

金管會表示,IFRS17適用於所有種類的保單,不管是短年期的保單,像是車險,或是長年期保單,例如年金險、壽險等,但對於提供長期契約的壽險公司影響最大,尤其銷售較多儲蓄型保單的保險公司,利差損會呈現在當期的損失,對保險公司的資產負債表、綜合損益表波動較大。目前,已經發函提醒各保險業因應IFRS17的準備,2021年上路後,視情況給予3年的緩衝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