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車橫停馬路與女友聊天 男嗆女駕駛「找警察來」

20歲的歐姓男子,去年12月間將機車停在馬路中央雙黃線上和女友聊天關姓女駕駛行經被擋道1分鐘後,要求移開,歐反將機車橫停馬路上堵住車道6分鐘,還大嗆「找警察來啊!」。臺北地方法院審理後,依強制罪判歐男有期徒刑4月,得易科罰金,緩刑2年,但緩刑期間得提供40小時義務勞務,並上兩堂法治教育課程

歐姓男子去年12月11日晚上10時30分許,騎機車行新北市新店區新和街、永安街口,將機車停在馬路中央的雙黃線上,戴着安全帽與曾姓女友在路邊聊天,恰好關姓女駕駛開車行經該處,因機車路中擋道無法通過,歐雖曾撇頭看了一下,仍不爲所動,持續霸佔道路

關女停等1分多鐘後,對歐男與女友說:「你們要繼續佔用車道是不是?」沒想到,歐惱羞成怒,竟將機車橫移停在馬路上,還與關女口角回罵:「有路妳不會走喔?」,「妳找警察來啊!」關女見有理說不清,就報警處理。歐強佔道路妨害關女合法通行時間至少6分鐘,案經檢察官偵辦,依刑法強制罪起訴毆男。

北院審理時,檢察官認爲歐的行徑非常不可取,爲了談情就佔路,見其他用路人來到,不但不移車,反變本加厲橫移機車霸佔更多道路,具體求刑不能易科罰金的7月徒刑。但法官考量歐坦承犯行,判他4月徒刑,得易科罰金,緩刑2年;歐的行爲雖未發生重大危害,惟法治觀念很差,爲促使他日後能遵守法律,緩刑期間得內付保護管束,並提供40小時的義務勞務,及上2堂法治教育課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