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車「驗排氣」期限放寬至年底 專心防疫不怕逾期被罰錢

因應3級警戒延長至7月12日,環保署也延長機車排氣定檢期限,延期至今年底12月31日前。(圖/翻攝自環保署)

記者林鼎智綜合報導

新冠肺炎疫情未停,3級防疫警戒也從5月中延長至7月12日,而爲了減少民衆外出、並配合3級警戒,環保署也公告機車相關排氣檢驗辦理期限,可延後至今(110)年底前完成。

根據規定領牌出廠滿5年以上機車,每年皆應進行1次排氣檢驗,並在行照原發放月份前後1個月內完成,若不符合排放標準則應在1個月內複驗。不過因疫情影響,爲了讓民衆配合疫情警戒措施、或因執行居家隔離等導致無法在期限前檢驗,環保署也決定延長機車排氣定檢及複驗期限至年底。

▲凡出廠5年的機車需每年進行1次排氣檢驗,若未通過者應在1個月內修理複驗。(圖/資料照)

環保署表示,出廠滿5年且行照發行月份爲4-10月的機車,110年定檢期限延長至110年12月31日止;同時4月15日至11月30日期間,經定期檢驗合格、需完成複驗者,也同樣延長至12月31日止,請民衆不用擔心。

不過,若機車排放定檢過期的話,將會開罰500元;而未符合排放標準、且也未在1個月內複驗完成者則將開罰1,500元,超過6個月則可開罰3,000元。

▲在延長期限下,出廠滿5年且行照發行月份爲4-10月的機車,今年排氣定檢期限延長至110年12月31日止。(圖/記者李毓康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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