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大陸之後 央行封殺比特幣

記者蔡怡杼臺北報導

大陸央行明文禁止金融機構及第三方支付業者辦理比特幣相關業務後,中央銀行今(30)日宣佈,將以行政指導以及規勸等方式,禁止金融機構及第三方支付業者從事比特幣相關業務,且爲符合比例原則,若比特幣交易進一步擾亂金融市場秩序時,將明文禁止。

中央銀行與金管會今(30)日共同強調,比特幣屬於高度投機數位「虛擬商品」,非貨幣,不能作爲支付工具,呼籲消費者應重視比特幣具波動大、淪爲非法交易以及消失風險,若比特幣在臺買賣造成糾紛,進而擾亂市場秩序時,央行不排除跟進大陸央行(中國人民銀行),以明文規定的方式封殺比特幣。

央行官員表示,目前全球提供比特幣的交易平臺僅50家,其中,大陸佔比爲32%、日本爲26%較多,僅少數商家接受比特幣,且臺灣目前使用比特幣的佔比仍低,爲符合比例原則,因此,現階段先以行政指導及規勸的方式,希望金融機構以及第三方支付業者不要從事比特幣業務。

至於遊戲業者華義宣佈旗下電子商城接受民衆以比特幣消費,享有更高的折扣,對此,央行官員說明,由於目前第三方支付專法尚在草擬階段,因此,該網站上收受比特幣的行爲可視爲以物易物,然而,待專法通過後,華義旗下電子商城將必須在第三方支付業務以及收受比特幣間做出選擇。

此外,就國際監理來看,大陸日前已聲明比特幣不是真正貨幣,並禁止金融機構及支付機構辦理比特幣相關業務,同時,該國與美國都將比特幣納入洗錢防制規範,此外,印尼泰國央行也都禁止該國境內使用比特幣,挪威甚至將比特幣視爲一種商品資產研擬課徵交易資本利得。

央行並以前荷蘭央行前總裁Nout Wellink的話強調,比特幣的現象猶如1637年的荷蘭鬱金香泡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