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改標示淪爲政治恐慌 學者專家建議須全盤思考

圖、文/基因改造論壇

基改爭議方興未艾,臺灣食品保護協會及臺灣食品科學技術學會日前舉辦「恐懼或是希望?從科學與經濟觀點剖析基改」基因改造論壇,出席論壇的專家學者感慨,基改議題在臺灣已淪爲政治問題,而非食安問題。屬於中性的基改食品標示規定,與食品安全無關,在國人尚未有正確認知的前提下,恐誤導消費者,更可能衍生廠商造假、主管機關無從稽查、甚至嚴重影響國內產業發展、削弱競爭力等問題。

「抓鬼證明它不存在」欠缺科學理性 有心廠商可造假 依衛福部預告修正基改食品標示規定,特別是在高層次加工食品部分,已不含轉殖基因片段或蛋白質,稽查不易,也容易讓有心廠商打着非基改招牌,趁機哄擡價格。臺大生化科技學系特聘教授潘子明解釋,高層次加工食品經過發酵或高溫處理等,蛋白質被分解,產品已不含轉殖基因片段或蛋白質,無法查驗是否含有基改原料,目前也沒有明確健康風險危害。中興大學植物病理學系講座教授葉錫東並以1992年美國基改番茄標示爲例,指出稽查難以落實,造成1994年美國食品藥品管理局遂改爲自願標示,行政命令修正過程中已造成不必要的社會成本問題。

值得注意的是,潘子明認爲,因爲高層次加工食品無法透過檢驗證實是否採用基因改造原料製成,廠商可以同一份非基因改造原料的採購證明重複使用,變相鼓勵廠商造假;既然下游廠商及主管機關無法檢測出是否含有轉殖基因片段或表現蛋白質,強制標示的要求將造成廠商間各行其是,造成標示混亂,對誠實標示之廠商亦難謂公平

政策欠缺通盤評估 恐使國內產業發展失去競爭力反觀亞洲鄰近國家對基改食品原料標示,只要求標示前3大或前5大的主要原料,且未納入高層次加工原料,潘子明分析,依據基改食品標示預告修正版本,我國基改標示規定最爲嚴格,加上高層次加工原料難以驗證,一旦法規上路將造成不友善的貿易環境,形同貿易屏障,限縮國外廠商與國內廠商合作意願。再者,驗證證明文件需往返生產國、進口商等多個單位,增加稽查難度,嚴重影響國內廠商的生存權益。

標示規定加深誤解 生技農業面臨發展更大瓶頸中央研究院院士及分子生物研究所特聘研究員餘淑美指出基因改造工程可使農業降低成本、提高作物品質,讓農民擁有更佳利潤。但主管機關對於基改研發的立場常受特定利益引導,以及對基改存有誤解的輿論影響,僅鼓勵發展非食用領域,也形成了基改作物「國內研發、國外生產」的現況,恐造成生技研究人才出走、農業生技及食品產業競爭力落後。更遑論目前國內糧食自給率氣候異常工業污染等負面環境因素影響下持續低落,未來面臨國際糧價波動時,國內農業產量將無法加以平衡價格。

▲(左起)臺灣食品科學技術學會秘書長施坤河、臺大生化科技學系特聘教授潘子明、中央研究院分子生物研究所特聘研究員餘淑美、科學月刊社前理事長林基興、中興大學植物病理學系講座教授葉錫東、臺灣經濟研究院生物科技產業研究中心組長餘祁暐、臺灣食品保護協會理事長沈立言

市面基改食品與非基改食品、有機食品具同等食品安全與風險性由於高層次加工食品相當普遍,例如由基黃豆玉米制造的醬油、黃豆油、玉米油、玉米糖漿或玉米澱粉,以及芥花油棉籽油都屬高層次加工食品,爲臺灣大宗食品原料,未來若擴及到零售攤販與夜市業者,舉凡臭豆腐、手搖茶等飲料都需標示,在消費者不明瞭基改標示與食品安全無關下,將無端造成民衆恐慌。

臺灣經濟研究院生物科技產業研究中心組長餘祁暐強調,基改食品標示目的在於提供消費者產品類別的選擇標準,如同脫脂全脂牛奶標示屬於「中性標示」,與食品安全無關,而基改食品上市前已經通過衛福部檢驗,認定「市面基改食品與非基改食品或有機食品具同等食品安全與風險性」,與標示食品添加物的風險警示精神完全不同。此外,潘子明指出,嚴重的食物過敏反應可能致命,國際食品標準委員會、歐、美、日本等多國均實施過敏原標示制度,要求市售有容器或包裝之食品含有公告之過敏原內容物時,應於其容器或外包裝上,顯著標示含有致過敏性內容物名稱之警語,國內規定標示字體之長度及寬度各不得小於二毫米。然而基因改造食品原料卻被要求標示不得小於五毫米,不符合比例原則。針對基改議題常陷入理盲濫情的困境,科學月刊社前理事長林基興指出,在研發過程與上市前後,科學家注意過敏性、毒性、營養組成與程度、非預期的效應、轉殖基因產生蛋白質的安全性,因此基改作物是史上研究成果豐碩、備受了解且充分管制的。標示不是安全的替代品,若食品不安全,就不可上市。將沒問題的產品以標示呈現爲「有問題」,對產銷者與消費者均不公平,此「誤警」也傷害全國(從研發到行銷,從業界到消費者),剝奪大家善用科技的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