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改食品需標註 歐巴馬簽署通過

美聯社報導,這項美國國會2周前通過的法案,要求多數食品包裝以文字、圖示或是智慧型手機可以掃描的電子條碼註記,說明食品是否含有基因改造成分。

這項國會法案在通過之前,遭佛蒙特州代表強烈反對。參議員桑德斯(Bernie Sanders)、雷希(Patrick Leahy)以及衆議員威爾希(Peter Welch)都主張措施不足,尤其相比之下,佛蒙特州的標誌要求更爲嚴格。

該法案允許企業從3種方式當中,任選1種來標註,佛蒙特州則規定食品包裝需標註「以基因工程製造」。

倡議食品標註法案人士以及反對佛蒙特州法規的食品產業,則主張尋求1個全國性的解決方案,而非集結多州所拼湊的法律。

儘管食品產業人士支持最終法案,許多倡議者仍無法接受,認爲許多顧客將無法以手機讀取電子條碼;面對不遵守規定的企業,當局也沒有足夠的法規予以懲罰。(譯者:中央社周莉芳)1050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