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隆暖暖兒童遊戲場失真 12歲以下只能盪鞦韆

基隆市暖暖運動公園歷經3次變更設計,近日進入正驗階段。(陳彩玲攝)

基隆市暖暖運動公園體健設施區限14歲以上孩童使用。(陳彩玲攝)

基隆市暖暖運動公園歷經3次變更設計,近日終於進入正驗階段,但有民衆眼尖發現,多數設施插滿告示牌提醒,12歲以下兒童「不宜使用」,許多家長認爲失去「兒童」遊戲場的本質,對此,教育處表示,將與設計單位研議,確認是否能修改規定。

基隆市政府向教育部爭取前瞻計劃經費1600萬元,改善暖暖運動公園地面和設施,並設置兒童遊戲專區,增加兒童遊戲器材,包括全市首見鳥巢式盪鞦韆、蜘蛛人攀爬網、沙坑、體健設施等,營造親子運動空間。教育處表示,公園已進入正驗階段,預計9月中下旬能通過,目前只剩公廁還在施作,但也進入收尾階段,未來將視疫情決定對外開放時間。

孩童們得知消息興奮不已,不過,有民衆發現,許多設施旁的告示牌寫着「12歲以下不宜使用」,包括冒險區的攀爬網、攀爬繩、攀爬快、涵管、滑桿、沙坑、溜滑梯等;其中體健設施區更限14歲以上使用,包含三人扭腰器、漫步機、三人上肢牽引器、天梯。種種規定下,12歲以下孩童只剩鳥巢式盪鞦韆能遊玩,不免讓家長困惑規範的標準從何而來。

對此,基隆市立體育場代理場長郭佳雯表示,冒險區地勢陡峭,考量孩童安全才會特別設定使用規範,將與設計單位研議,是否修正,但沙坑事實上有開放12歲以下孩童使用,她說,應是相關單位誤植於告示牌,將立即修正。

市議員王醒之指出,現實中兒童遊戲場經常是混齡活動,許多孩童也會跑去玩成人的體健設施,因此,「12歲以下不宜」、「適用年齡14歲以上」等使用須知,經常流於形式,建議市府以「正面表述」方式,告訴使用者應如何使用,以及家長可以如何陪伴、共同參與孩子的遊戲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