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隆情侶談分手「嘿咻和好」 女事後反悔告男友性侵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分手時請好好處理!基隆一名林姓男子女友就分手進行談判,兩人大吵後發生關係不料女方卻在事後控告男子性侵。林男對此喊冤,表示兩人先前吵架都會「嘿咻」和好,被告讓他感到莫名其妙。法官審理後認爲,女子並無明顯外傷,加上事後還能和「男朋友」淡定聊天,因此判林男無罪。

男女談論分手話題時應該保持理性。(圖/示意照/取自網路)

判決書中指出,林姓男子去年2月至前女友住處取回私物時,兩人發生爭吵,隨後女子指控,林男不只打臉,還將她推倒後脫去褲子性侵;她雖然不斷掙扎,但林男仍舊把她壓在牀上,緊要關頭還用手掐住脖子,相當野蠻。

林男則辯解,女生一開始雖有拒絕,但後來就沒有再反抗,根本就不算是性侵。法官認爲,當時兩人在女子住處,林男若有性意圖,女方大可向外求救,且兩人完事後,還在屋內聊天達5分鐘,相當不合常理;加上從驗傷報告得知女子並無明顯外傷,故判男子無罪。本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