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隆山羌遭捕獸鋏斷腿!倒草叢哀嚎 動保員一摸:肚子有寶寶

▲懷有身孕的山羌遭捕獸鋏斷腿,倒在草叢中痛苦哀嚎。(圖/基隆市動保防疫所提供,請勿隨意翻拍,以免侵權,下同)

記者林韋辰/採訪報導

基隆動保防疫所今(12日)接獲民衆報案,得知東勢街36巷附近山區有1只山羌遭捕獸鋏夾傷。報案民衆聽見牠倒在草叢中痛苦掙扎,還發出悲慘叫聲,形容「好像快死掉了」。動保所立即派保育員前往救援所幸保住山羌一命。目前山羌由銀行動物醫院進行醫治,動保所盼這周傷口能快點復原,早日讓牠迴歸大自然。

基隆動保所長陳瑞濱表示,山羌的左前腳遭超大的捕獸鋏夾斷,左掌已經整個腐爛,必須做截肢動保員也摸到山羌的肚子,發現鼓鼓的,初步判斷是一隻「懷有寶寶」的山羌。

▲陳瑞濱形容「那捕獸鋏超大的!」。

獸醫爲山羌治療傷口,等傷口恢復後再辦理野放。

可憐的山羌在銀行動物醫院接受治療,等到傷口復原後,再安排野放作業。陳瑞濱表示,「我們評估山羌還有三條腿,野生動物會去適應三條腿的情形,只要有覓食能力野放應該是沒問題。而牠也是草食性動物,不用捕獵,三條腿比較不會影響覓食。」

▲傷口已包紮完成。

基隆動保處提醒民衆。山羌今年已從保育類野生動物除名,降爲一般野生動物,但仍受野生動物保育法一般類野生動物規範,民衆如發現山羌仍應採不騷擾、不接觸、不捕抓的原則,以維護動物福利,未經申請許可非法捕抓一般類野生動物者,將處新臺幣6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處罰。若民衆發現捕獵野生動物行爲,或發現「捕獸鋏」,請立即撥打1999專線警察局110專線,共同打擊不法之人,維護自然生態之生物多樣性。

▲動保所希望山羌傷口能快點恢復,並早日迴歸大自然,不然拖太久對山羌處境更危險。

依動物保護法第14-1條「捕捉動物,非經主管機關許可,不得使用獸鋏」,同法第14-2條「非經中央主管機關許可,任何人不得製造、販賣、陳列或輸出入獸鋏」,違法放置捕獸鋏或販售捕獸鋏都將被依同法第30條處新臺幣15,000元以上75,000元以下罰鍰,如因使用捕獸鋏致犬貓斷腿,將依同法第25條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併科新臺幣1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金。另依野生動物保育法第19條不得以獸鋏捕抓野生動物,如放置獸鋏夾傷保育類野生動物,將依同法第41條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二十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罰金。獸鋏夾傷人行爲人亦負有法律民、刑事責任。

▲希望山羌快快好起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