暨南大學擬清退12名碩士研究生,均超過最長學習年限

暨南大學在其官網發佈的清退學生的公示截圖

暨南大學擬清退12名超過最長學習年限碩士研究生。暨南大學近日在其官網發佈了相關公示信息

公示內容顯示,根據《暨南大學學生管理暫行規定》(暨教[2017]44號)第二十四條和《暨南大學研究生學籍管理規定》(暨研[2016]41號)第十四條規定,碩士研究生在校最長學習年限爲五年,學生可以在學校規定的學習年限內分階段完成學業。

該公示附有擬被清退學生的名單。此次共清退2005級、2007級和2008級共12名碩士研究生,專業包含經濟法學民商法學等。

公示內容載明,根據學校學籍管理規定,學院/知識產權學院已向前述超出最長學習年限的研究生髮送《暨南大學研究生退學告知書》,在規定期限內,未收到這些學生反饋。現擬對這12名學生進行退學處理並進行公示,公示期15日,自12月2日始至12月16日止。經公示無異議的學生,法學院/知識產權學院將上報學校作退學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