雞排妹拒提告認鏡頭沒拍到 美女律師給3點建議有轉機

排妹現身迴應性騷擾風波。(圖/翻攝自中時新聞網 Youtube)

雞排妹(鄭家純)日前自曝主持尾牙時遇到性騷擾,坦言所指歌手就是翁立友,昨(3日)她親自出面還原始末外界批評她炒新聞、拿不出證據,她則表示影片並非全程,且鏡頭沒拍到,但公關公司已道歉,她沒打算提告。對此,美女律師賴瑩真在臉書分享這類性騷擾案件若拿不出錄影證據,還可以靠3點補強。

雞排妹昨哽咽迴應遭性騷擾事件,她透露翁立友的公司有打給她經紀人,問到底想怎樣,還說願意拿出影片澄清,但雞排妹表示,對方助理雖然有錄影,然而影片並非全程,且對方對她做的動作鏡頭沒能拍到,公關公司已經代替對方老闆道歉,「這就是一個事實」。

賴瑩真律師發文。(圖/翻攝自瑩真律師臉書)

雞排妹透露,過去她曾告過媒體,但整個過程太過噁心,「我不想在這麼痛苦的事情上面,再走一次荊棘之路」,且強調就算她告贏了、甚至因此難過輕生,都沒人會相信,因此沒打算提告。見此,美女律師賴瑩真分享,見網友酸雞排妹真的遇到鹹豬手就該提告,她看到這類言論很無言,打官司本身不僅需要付出時間,還要花金錢成本生活中常出現這類能對人提告或被告的大小事件,但上法院、打官司不是解決事情的唯一方法

賴瑩真律師說,她看得出雞排妹一開始不想公佈廠商和歌手身分,是因爲被迫豁出去了,才導致現在的情況,但若真的沒影片就無從告起嗎?賴瑩真說這類案件若沒物證,還有其他3項可以補強,一是目擊全程證人證詞、二是事發後第一時間接觸受害者的證人證詞、最後是受害者本人鉅細靡遺、陳述合理、毫無矛盾的指證,若內容十分可信,也會作爲判決依據,「機率雖然不高,但實務上也有過類似的案例。」

話雖如此,賴瑩真律師坦言,這類案件在實際訴訟時會遇到十分大的挑戰,也需要相當的訴訟技巧,並非完全不可能成立,最後她更強調:「人家帥哥摸很開心,又怎麼樣呢?主觀感受就是性騷擾的構成要件,性騷擾防治法第二條規定得很清楚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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