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起實施!藍焰打火機禁帶上機 行動電源須手提

民航局表示,即日起民衆飛機能帶一般打火機,行動電源也不能託運只能手提或隨身攜帶。(圖/資料照片

記者林潔玲臺北報導

民航局修正旅客組員可攜帶或託運上機危險物品」於3月9日生效實施。民航局空運組長韓振華今(10)日表示,民衆上飛機僅能隨身攜帶一般打火機,藍焰打火機由於危險性較高因此禁止攜帶與託運,而行動電源也須手提禁止託運,違者經查將罰2萬~10萬元不等。

韓振華強調,因爲藍焰打火機的危險性較高,因此民衆的藍焰打火機即使有加保護蓋,也不能帶上飛機。至於行動電源部分,他進一步解釋,由於近年行動電源越趨普遍,因此此次從鋰電池項目獨立出來明定其規範

「一般筆電若未拆除電池,電池在「在固定裝置」的情況下,整臺電腦都可進行託運,分開就必須手提。」韓振華說,由於行動電源是不屬於任何固定裝置的行動電池,因此不能託運,只能手提或隨身攜帶,違者將罰緩2萬元~10萬元不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