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師纔剛賠360萬離婚費又酒駕 外遇前科讓他遭加重判4月刑

▲才通姦判賠離婚,機師又酒駕。(圖/視覺中國CFP)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一名航空公司俞姓機師4年前與小三同居產子,今年初才遭判刑三月確定,且法院判準離婚並要賠償妻子360萬,他今年4月間酒後駕車遭送辦,臺北地院考量他已有妨害家庭前科結果再犯公共危險罪,已屬累犯,加重判他4月徒刑

判決書指出,俞姓機長和妻子結婚,妻子因懷孕留職停薪,產後爲了讓丈夫無後顧之憂,辭去機師高薪工作專心育女,豈料,2013年丈夫擅自丟了履歷,督促之下,她面試後錄取了地面模擬機教官工作,每月59萬元收入,因丈夫飛行出勤時間不定,因此帶母親女兒一起搬到香港生活,但丈夫卻鮮少出現,連一通關心電話都沒有。

俞男妻子請徵信社調查才發現,俞男在臺灣和小三同居,還生下一名私生子,一家3人還一同到天母一帶出遊怒告2人通姦,也提離婚訴訟並求償慰撫金及夫妻剩餘財產。俞男認了偷吃,辯稱夫妻感情早就淡了,妻子懷孕4個月時曾提出離婚,但沒有配合婚姻諮商,難以認定有精神痛苦,最後,法院判準離婚並判俞男要賠償360萬元。

據《蘋果日報》報導,俞男明知已有通姦罪前科,今年四月又在北市酒後駕車,法官因此以有妨害家庭前科、屬累犯,依公共危險罪加重判他4月徒刑,得易科罰金12萬元,全案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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