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班費「4種情況」懶人包! 勞基法一例一休讓你秒懂

加班費試算系統。(圖/勞動部

生活中心綜合報導

勞基法修訂後,106年元旦開始實施一例一休,新制規則改變較多,許多人看完資料,仍然搞不清楚特休、加班費到底怎麼計算。勞動部推出了試算表以及系統更新上線,我們分成4種形況,以勞工月薪新臺幣3萬6000元,日薪1200,時薪150元爲例計算。

1. 國定假日加班:提供加倍工資,未滿8小時以8小時計算。勞工不管加班幾小時,只要有出勤,加班費都爲1200元。

2. 例假日加班:只有遇到天災事變突發事件時,僱主才能要求員工出勤,加班未滿8小時,仍以1天計算,加班費都爲1200元,除了要提供加班工資外,需提供補休1天。

3. 休息日加班:除了原本的工資外,前2小時要加發4/3;後6小時要加發5/3,另外未滿4小時以4小時計算,

勞工加班8小時:(150x4/3x2=400元)+(150x5/3x6=1500元),勞工可領得1900元加班費。

勞工如果加班12小時:(150x4/3x2=400元)+(150x5/3x6=1500元)+(150x4=600元),勞工可領取3500元加班費。

4. 工作日加班前2小時加給4/3,第3小時開始加給5/3,未滿4小時以4小時計,以此類推。

勞工如果加班4小時:(150x4/3x2=400元)+(150x5/3x2=500元),勞工可以拿到900元的加班費。

※ 特別休假日數試算表:https://kmvc.mol.gov.tw/Trail_New/html/RestDays.html※ 加班費試算系統:http://labweb.mol.gov.tw/

▲特別休假日數試算表。(圖/勞動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