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長注意了!中市抽查嬰兒牀近7成結構安全性待加強

中市法制局長李善植呼籲家長今年9月1日開始,應選購經過國家檢驗合格,並貼有「商品安全標章」的嬰兒牀,才能保障小寶貝睡眠安全,也讓大人安心。(盧金足攝)

臺中市府抽查嬰兒牀近7成結構安全性待加強 ,消保官呼籲9/1起應認明商品安全標章。(臺中市府提供/盧金足臺中傳真)

臺中市府抽檢市面販售的嬰兒牀6件,檢驗結果構造安全性,不符合CNS11676「家用嬰兒牀及摺疊嬰兒牀」國家標準產品有4件,意即有近7成的嬰兒牀「結構安全性」有待加強;這4件產品中的2件,中文標示不符規定,而6件嬰兒牀的使用說明書全部有待改善。

市府呼籲有購買嬰兒牀需求的家長要特別注意,自今年9月1日起,應認明產品上有「商品安全標章」,才能放心選購。

法制局長李善植指出,經濟部標準檢驗局早於106年間即修訂公佈CNS11676「家用嬰兒牀及摺疊嬰兒牀」標準,但自今(109)年9月1日起,纔將嬰兒牀列爲商品應施檢驗項目,強制市面上販售流通的嬰兒牀都必須符合標準,所以爲避免法規上路前的空窗期。

這次查覈就依CNS 11676國家標準進行嬰兒牀安全性檢測,檢驗項目包括初始穩定性、牀內部的孔洞縫隙開口、牀外部的頭部夾陷、鉤絆點、最終穩定性等。

李善植表示,這次抽查的6件嬰兒牀中,4件不符合標準產品,主要問題在於構造安全,例如嬰兒牀內部的孔洞開口略大,可能造成嬰兒伸入手指受傷、嬰兒牀上的小物件容易分離,可能導致嬰兒危險吞嚥、嬰兒牀上有會產生鉤絆點的部位,可能造成嬰兒衣物纏繞導致窒息危險等。

市府消費者服務中心表示,對安全結構不符標準的4件嬰兒牀,已要求業者停止銷售,業者對於已經售出的嬰兒牀也提出改善方案,包含更換配件補強安全性或是一年內可無條件更換配件、維修特殊保固方案(無論是否爲人爲因素)或六折換購方案等等。

此外,就產品「使用說明書」記載內容未完全符合標準的部分,全部業者也允諾提供符合標準的新版使用說明書,消費者可向業者索取或於廠商網站下載;2件嬰兒牀「中文標示」未符規定部分,已由中市府經濟發展局依照商品標示法規定,命業者限期改善,或移由業者所在地主管機關續行處理。

消保官提醒民衆,嬰兒牀使用前應熟讀「使用說明書」使用方法警語聲明注意事項有關各部分的組裝及操作應確實依使用說明書及警告事項執行,如有購買不符標準嬰兒牀產品的消費者請儘速聯繫業者進行改善。